那些吵架不該做的事,你是不是都做了?離婚的腳步近了
在感情生活中,你和你的另一伴吵過架嗎?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難免會有磕磕碰碰,產生爭執;
一個人在生氣的時候,是最容易暴露本性的時候。
你是否發現,兩個人許多的矛盾,以至於後來的吵架常常是由一件很小的事引起的。
在吵架的時候,女生的想法往往是,「他一點都不懂我,竟然看不出我為什麼生氣。」;
而男生想的卻是,「她怎麼這麼無理取鬧,我明明已經跟他道歉了啊。」
彼此放大了對方的認知。
很多情侶都浪費了太多時間在這無謂的吵架上。
在爭吵當中,控制情緒多數人是選擇忍耐,忍耐就是增加水庫的水,水越多,危險的力量就越大。
當失去理智爆發時,常吼叫到「我已經忍耐很久了」!
當情緒到極點爆發時:則更像山洪,像泥石流,有一種似乎可以摧毀一切的力量,這就是情緒失控。
很多情侶剛開始的時候,都覺得對方溫柔善良善解人意,或者帥氣瀟灑風度翩翩,等真正在一起時間長了,才發現男朋友(女朋友)吵架的時候喜歡砸東西,怎麼辦?
看到一個故事:
說倆人逛街,看上一個小掛飾想買下來,女朋友嫌貴不讓買,他堅持掏錢買了。
結果,女朋友一下子把掛飾搶過去,當著許多人的面把掛飾砸得粉碎。
他一下子嚇懵了。
回去的路上,他試圖跟她溝通,沒想到女朋友大發雷霆還打了他的臉。
後來每次吵架女朋友都會摔東西,不管是鍋碗瓢盆還是手機電腦,不管是桌子沙發還是書桌寵物,拿到什麼摔什麼。
他們的關係也是吵架-打架-分手-道歉-複合-吵架,往複循環,竟然也在一起了幾年,最後分手的時候,彼此都傷的很深,最初的那一點點美好早已消磨殆盡了。
一切的發生,沒有沒有原因的行為(這句話細品)
說到吵架,我們必須了解一點,吵架並非無理取鬧、並非感情淡薄,其背後的心理誘因是被忽視和被威脅,它表達的是一種強烈的關注需要。」
對方這種方式的背後是想要什麼?
心理學上說,沒有一種行為會無緣無故的,行為背後都是有它的動機的。
就像小孩子哭鬧一樣,他一哭準是想要什麼東西,或者是想要通過哭達到某個想法。
有句俗話:有粉誰不塗在臉上,非要擦塗屁股上。
就是這麼個理,如果一個人內心有需要,當然是先用正常的訴求方式來獲得,只有嘗試多次未果之後,才可能採取非正常的方式。
吵架時核心的能量是攻擊,只是攻擊的方式不一樣。
有的人是火力全開的炮轟對方,而有的人採用的方法是默不出聲的發出攻擊,一般而言火力全開的炮轟對方是我們比較會看得出來他的攻擊模式。
但其實我們在生活里的給對方臉色看,不答腔,冷漠,抽離都算是一種攻擊的模式。
有的人會用「主動攻擊」的形式來表達,包括指責、怪罪、貶低、肢體攻擊等等。
這種表達形式是很明顯的,同時,還能一股腦地將錯誤歸咎在對方身上。
有的人會通過「沉默」的方式來表達。
比如爭吵時,面對對方的大喊大叫,擺出很委屈的樣子,用冷戰來回應對方。
還有的人會通過「被動攻擊」的行為來表達,比如看起來好像毫不介意,但是言語中卻滿是諷刺、嘲笑、批評或指責。
這種人自己本身厭惡暴怒和暴力,但暴怒和暴力卻令自己興奮。
只要摔破幾個盤子或者花瓶,他就覺得好過些。
因威脅恐嚇而獲勝,對手則因害怕而屈服,然後就得逞了。
努力像英雄一樣,想在爭執中獲得自尊和自信,可是,想證明自己是正確的慾望卻使他表現得像個嬰兒。
犯罪心理學時候講犯罪的「原始衝動」,也就是「動物屬性」。
任何一個人氣急了,都有可能殺人,不管他是大學教授,還是高中畢業生。
因為那一瞬間,他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他了。
這和狗急了跳牆沒有多大的區別。
弗洛伊德老爺子提過,人格是由「本我」、「自我」、「超我」共同作用的。
用通俗點的話理解,就是每個人在現實世界里顯示出的樣子(自我),都是經過惡魔(本我)和天使(超我)博弈的產物。
惡魔(本我)就是「動物屬性」,是生物性衝動和慾望。
想想原始社會裡的憤怒狀態,暴力解決,直接動手揍你的!
上熱搜那位重慶保時捷女車主,因為違規在斑馬線上掉頭與另一位車主發生爭執,情緒爆發,衝上前掌摑另一位車主,沒想到卻被反扇耳光。
生氣可以推開兩個人的距離,兩個人的距離一拉大,碰觸到心碎的機會就下降,就像我們跟陌生人生氣的機會比跟伴侶生氣的機會少非常多。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的關係會逐漸變得疏離,表面上好像是因為我們無法溝通,因為對方讓自己很生氣,事實上是因為我們利用這些距離和生氣,讓我們不再碰觸過去那些心碎的體驗,但這卻是一個非常可惜的方法。
婚姻對於現在的年輕人來說已經不再是拘束,而是一種表達感情的形式。
吵架為什麼會越來越升級呢?
經常是翻舊帳,而且貼標籤「你總是這樣」。
吵架的時候要做到一點:
要澄清對方的想法,也要清晰的表達自己的想法。
舉例來說,對方說:「我覺得你真的很自私」。
你千萬別急著反擊:「那你呢?你又好到那邊去?」
你應該靜下心來,問一下對方:「為什麼你這麼覺得,我做了什麼事情讓你感覺這樣子?」
這就是在澄清對方的想法。
在吵架的過程中有一個溝通藝術就是不以「你」來開頭,不說你,而說「我」,說自己的情緒不會讓對方抗拒的,多說感受,少說認識,我們好多人往往自己的感覺已經麻木了,經常一說就是自己的想法。
表達你的感受再加上「你覺得呢?」
指責別人,永遠都是一件很容易的事,看清自己,也很容易,只是不給自己機會。
徵詢的口氣,這是一種開方的語氣不是絕對的,要給人一種回應感,等待對方的回應,給對方辯解的機會,所以不用你開頭,而是以我而開頭說「我覺得……」
「我認為……」其實這是一種探詢的一種方式,是澄清問題,你到底吵半天是為了什麼?
需要澄清問題。
趕伴侶出門,你在撮合他們嗎?
要知道,趕伴侶出門,那就是給了他們更多的相處時機,本來還沒什麼大事,也很少會選擇放棄婚姻的,但是只要你這個時候給伴侶添柴加火,那就是趕伴侶選擇離婚。
你想一想,你趕伴侶出門,那麼離開家還能去哪?
那就是找TA的「紅顏」,深夜還能發生點什麼呢?
東西摔完了可以再買,感情破裂了就很難補救了。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
沒有收拾殘局的能力,就別放縱自己的情緒。
關於吵架這件事,我覺得吧,要吵就吵得專業一點,別一言不合就開砸,動嘴就好,動手動腳就算了。
一旦因為吵架等原因,感情出現了一時的裂痕,就會想到要離婚,這一點與老一輩人的觀念是不同的。
兩個人在一起,意見不一致吵架是在所難免的,不是有這麼一句話么,再恩愛的夫妻,一生中也至少有100次離婚的念頭和50次掐死對方的衝動。
人的行為,儘管錯綜複雜,但卻是可以解釋、可以預測、可以調整的。
願所有的苦難,都是虛驚一場。
願所有的生命,都被溫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