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內湖豪宅偷蓋游泳池」確定違建「實體照曝光」! 網一看狂罵:害死整棟的人

知名藝人「小豬」羅志祥近日被爆出,打算在2年前購入的豪宅頂樓偷蓋露天游泳池,引發住戶怨言。台北市建管處1日派員勘查,結果顯示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説不符,依違建予以查報處分,並要求違建人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即依規定強制拆除,並收取拆除費用。

建管處進一步說明,依建築法規定,游泳池是屬「雜項工作物」,屋頂增設游泳池,應依建築法規定,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申請雜項執照,經取得變更使用執照後始得合法使用。建管處曝光他的露天泳池照片,大小讓網友傻眼狂罵:「真的很誇張!」

羅志祥頂樓加蓋游泳池的照片曝光後,在PTT八卦版引起網友一陣撻伐,「真不怕結構安全嗎?這麼重」、「頂樓蓋泳池是想害死一整棟和附近的人」、「蓋東西本來就不是說蓋就蓋,是沒讀....嗯」、「頂樓蓋,整棟遭殃」、「泳池比一般違建危險很多吧...水重很多欸」。

▲羅志祥頂樓加蓋泳池實景照曝光。(圖/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台北建管處1日到羅志祥家中勘查,發現實際狀況和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不符,予以查報處分,且要求羅志祥在30天以內自行拆除,否則就會派員強制拆除,且收取拆除費用。

根據《建築法》規定,游泳池係屬雜項工作物,屋頂增設游泳池,應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申請雜項執照,除了要檢討屋頂樓板載重是否符合規定外,並應取得屋頂共有人之同意,方為適法,倘若二次施工擅自設置游泳池,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91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