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員工一起上班 1公司老闆中招

警方將會突擊檢查私人公司,確保遵守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

檳城1家私人公司因違反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讓全體員工上班而遭警方開出1萬令吉罰單。

東北縣警區主任蘇菲安於周一巡視位於敦林蒼佑大道路障后召開記者會指出,東北縣警方於周日晚,查土庫街帶的公司,根據SOP該公司只允許60%的員工上班。

「但該公司卻全部員工上班,警方唯有開出1萬令吉罰單給予該公司。」

他說,在全面封鎖期間,警方將還會派員前往政府部門及私人公司突擊檢查,看管理層或資方是否有根據全面封鎖的防疫標準作業程序,允許特定的上班人數。

他指出,警方會成立35支特別小組,他們將會巡視巴剎、百貨市場等公共場合,同時也會突檢政府部門及私人公司。

「根據防疫標準作業程序,有些私人公司儘管可以營業,但只允許特地的人手工作。」

他也勸請民眾沒有重要事務,就待在家中不要外出,警方也會前往一些人潮聚集的熱點展開取締行動。

由於疫情嚴峻,政府決定從6月1日起至14日,落實經濟及社交領域全面封鎖!

「在這段期間,所有領域禁止營業,除了國安會列出的關鍵服務及經濟領域。」

國防部高級政務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里宣布,6月1日至14日落實「全國封鎖」期間獲准許與不被獲准進行及營業的活動如下:

獲准營業的服務領域

– 食物和飲料(包括動物)

– 衛生與醫療(包括獸醫)

– 水務

– 電源

– 安全(包括保安、國防及人道救援)

– 廢料處理

– 海上、陸路及航空交通服務

– 港口、海運和航空運輸服務(包括裝貨、卸貨和集運)

– 通訊(包括媒體、廣播、網際網路、郵寄及用作資訊傳遞的行業)

– 銀行、保險和金融業

– 當鋪

– 電子商務和信息技術業

– 燃料業

– 提供隔離用途的酒店業

– 關鍵建築、維修和修復業

– 森林業(只限執法)

– 物流業(只限運輸必需品)

按行業必要的服務列表:

A組:製造業

– 航空,包括維修和大修(MRO)。

– 食品和飲料。

– 包裝印刷材料。

– 個人護理用品和清潔用品。

– 醫療保健,包括膳食補充劑。

– 個人防護裝備(PPE),包括橡膠手套、消防等安全設備。

– 醫療設備組件。

– 電器和電子產品。

– 石油和天然氣,包括石化和石化產品。

– 與食品及健康的機械及設備。

– 生產個人防護用品的紡織業。

– 汽油和潤滑油生產、加工、儲存、供應和分銷。

B組:農業、漁業、養殖業、種植業及商品

– 農業、漁業、養殖業及其有關連鎖

– 種植業及其有關(油棕、橡膠、胡椒、可可)

C組:建築業

– 關鍵維護和維修工程

– 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 樓房建築的工作,在容納於集中式職工宿舍施工現場和工人提供完善的員工住宿(CLQ)。

D組:分銷貿易

– 購物中心被關閉,除了有售賣食品飲料、日常生活用品、藥品、個人護理的超級市場、霸級市場的食品飲料部、迷你超市,以及餐廳(僅限打包和外賣服務)

– 超市、霸市、藥行、個人護理、便利店、迷你超市及百貨中心,僅限食品飲料部、生活日常用品營運而已。

– 餐廳及食肆

– 洗衣店(包括自助洗衣)

– 其他專業零售店(油站)

– 動物護理及動物食品店

– 眼鏡及光學中心

– 五金店

– 車輛維修車間,維修和備件

– 電子商業(所有產品類別)

– 批發和分銷(所有的服務產品種類僅是必要性的)

E組:其他

– 政府可能會再進一步規範一些服務、工程、工業和企業的類別,再做定奪。

行動管制

– 購買日常用品。(被允許在距離住家10公里內範圍購買)

– 治病、看醫生、身體檢查、緊急醫療服務。(被允許在距離住家10公里內的範圍進行或者距離住家更近的地方)

– 奪命事件及天災事宜。(被允許,需要警方允許)

– 注射疫苗事宜。(需要證明注射疫苗的日期)

– 公務員。(除了必要的服務以及擁有官方文件和工作證之外,否則是不被允許進入辦公室)

– 災難或人道主義援助。(必須通過天災行動控制中心(PKOB)允許)

交通

– 一家2人共車外出採購日常所需。(限於住家距離10公里範圍內)

– 3人一車在(包括患者)獲得醫療服務、看醫生或是緊急治療。(限於住家距離10公里範圍內)

– 2人在電召車或的士服務(司機及乘客)。(被允許)

– 港口和機場。(被允許)

– 海上及空中公共交通服務。(限50%的載客量)

– 載有員工的車輛,如員工巴士和麵包車。(限50%的載客量)

– 商用交通工具和載有必需品的交通工具。(被允許,但必須有該交通工具的執照)

– 郵局的公務用車或公務用車。(根據交通工具容量允許)

教育

– 高等教育學府線上教學。(被允許)

– 參加國際考試機構規定的國際學校和國外學校考試。(被允許)

– 在高等教育學府參與國際專業考試及研究活動的學生。(被允許)

– 住在大學或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宿舍的學生。(被允許)

商業與服務

– 餐廳、食肆、流動餐車、路邊小販、流動小販、飲食中心、小販中心、路邊攤、外賣自取飲食檔口、雜貨店、便利店、五金店、霸級市場或超市內的食品部、日常用品部、藥行、個人護理店、迷你超市及餐廳、獸醫、寵物食品店、洗衣店、自助洗衣店、眼鏡店、汽車維修中心、維修及零件中心。(被允許從上午8時營業至晚間8時)

– 電子商業(所有產品種類)。(被允許)

– 批發和分銷(僅適用於所有必需品的服務產品類別)。(被允許)

– 醫院、診所、葯醫學實驗室。(被允許24小時營業)

– 藥行。(被允許從上午8時至晚間8時營業)

– 早市及公市(被允許從清晨6時營業至下午2時)

– 農民市場、農民市集。(被允許從清晨6時營業至下午4時)

– 監管新鮮市場。(被允許從上午7時營業至中午12時)

– 批發市場。(被允許從凌晨12時01分營業至清晨6時;上午11時營業至下午4時)

– 油站。(被允許從清晨6時營業至晚間8時)

– 高速公路的油站。(被允許營業24小時)

公共服務運作

– 公共部門(允許前線人員,出席人數不超過20%人數內)

私人服務運作

– 私人部門(被限制60%人數,包括員工及管理層在內的人數出席)

會議

– 線上方式進行會議。(被允許)

農業、漁業、養殖業、種植業及生產業

– 農業、漁業、養殖業、種植業及生產業(油棕、橡膠、胡椒及可可)。(被允許)

穆斯林宗教活動

– 清真寺祈禱活動。(根據州宗教當局的決定,僅允許12名清真寺理事參與)

– 穆斯林婚禮儀式。(只允許在宗教部與州宗教管理局進行)

– 穆斯林喪儀。(只允許在州宗教管理局進行)

非穆斯林宗教活動

– 禮拜、拜祭儀式。(根據國家團結部的規定,僅限12名理事進行)

– 喪儀。(根據國家團結部的規定)

– 婚姻註冊、婚禮儀式。(根據國家團結部的規定)

看護中心

– 孤兒院、老人院、身障療養中心、坐月中心。(根據相關政府部門制定標準作業程序)

休閑及運動

– 有肢體距離的跑步及運動。(人與人之間要距離2至3米,允許在鄰近的地點運動,時間限制是上午7時至晚間8時)

講座、工作坊、培訓、演講

– 線上進行。(被允許)

行動管制(不獲准許項目)

– 跨州與跨縣。(不被允許)

– 夫妻分隔兩地。(不被允許)

– 短期商務拜訪。(不被允許,除了由警方批准)

– 父母或監護人送孩子到安親班。(不被允許,除了父母都是在政府部門服務,依據交通工具容量為準)

教育活動

– 私人及政府高等學府、技職學校、教育部之下的學府、宗教學校及其他學校。(不被允許)

– 教育部之下的學校、私人學校及補習班、語言中心、技能中心及其他在教育部註冊的教育機構。(不被允許)

– 高等教育面對面教學。(不被允許,除了有需要的學生除外)

商業與服務活動

– 堂食及車內用餐。(不被允許)

– 農民市集、周末市集、夜市、客源市場。(不被允許)

– 網吧。(不被允許)

– 攝影活動。(不被允許)

– 博彩、萬字、賽馬、casino。(不被允許)

– 水療、按摩中心、休閑中心。(不被允許)

– 養生及美容服務。(不被允許)

– 美甲服務。(不被允許)

– 理髮店。(不被允許)

– 洗車中心。(不被允許)

– 首飾店。(不被允許)

– 書及文具店。(不被允許)

– 汽車裝飾店。(不被允許)

– 服裝店。(不被允許)

– 玩具店。(不被允許)

– 運動用品店。(不被允許)

– 花店、花圃。(不被允許)

私人服務運營

– 私人機構。(沒有被列在必需服務內的都不被允許)

會議

– 面對面會議。(不被允許)

農業、漁業、養殖業、種植業及商品

– 釣魚活動。(不被允許,除了是釣來作為生活所需)

幼教、學前教育、幼兒園

– 託兒所、私人幼兒園、國際幼兒園、學前教育啟蒙班(4至6歲)。(不被允許,除了小孩的父母或監護人是前線人員)

體育與休閑

– 集中式培訓計劃包括由國家體育委員會(NSC)和州體育委員會(NSC Negeri)實施的隔離的封閉式錦標賽或比賽。(不被允許,除了訓練營式進行)

– 集中培訓計劃,包括馬來西亞足球聯賽(MFL)球隊的檢疫訓練比賽。(不被允許,除了訓練營式進行)

– 所有體育和娛樂設施或場所的運營。(不被允許)

– 舉辦本地和國際比賽或比賽。(不被允許)

– 在行管令區的體育和娛樂、休閑活動。(不被允許)

創意產業

– 通過錄製或直播,包括動畫、電影、戲劇、促銷、情景喜劇等,以及舞蹈活動、戲劇藝術、音樂藝術、文化遺產和音樂表演的錄製或直播,開發和廣播創意內容。(不被允許,除了以個人直播方式進行)

– 通過廣播錄製或直播。(不被允許,除以新聞,論壇和演講之類的信息傳遞形式(娛樂以外)的程序外)

– 電影或露天電影。(不被允許)

– 酒店表演活動、室內或室外街頭表演活動。(不被允許)

講座、工坊、培訓活動

– 在職培訓。(不被允許,除了營地式培訓形式進行)

– 講座會、工坊、培訓、與會議,獎勵,公約和展覽(MICE)相關的會議、展覽、演講活動。(不被允許)

– 駕駛培訓機構和海事培訓中心。(不被允許)

– 飛行訓練中心。(不被允許)

娛樂活動

– 夜店或舞廳、電影院活動。(不被允許)

社團活動

– 政府及私人正式及非正式的社團活動。(不被允許)

– 聚餐盛宴、社團節慶活動、訂婚、結婚、招待會、祈禱活動及儀式、生日慶典、團圓飯、周年慶活動等聚會。(不被允許)

– 接待客人或來訪者,除非有緊急情況和送貨服務(送貨)

旅遊及文化活動

– 公共旅遊景點,例如動物園、農場、水族館、教育娛樂中、極限、冒險、自然公園等活動。(不被允許)

– 文化遺產及藝術有關的產業,包括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文化藝術村或中心、文化藝術舞台活動等。(不被允許)

– 主題公園、家庭娛樂中心、室內遊樂場、卡拉OK(包括家庭式卡拉OK)。(不被允許)

– 跨縣跨州旅遊、國內外旅遊、外國旅客到訪。(不被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