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是乞丐,女兒不讓媽媽來參加婚禮,沒想到媽媽穿金戴銀的來了,女兒蒙了!

唐英長大後,越來越嫌棄自己的媽媽了。唐英的媽媽是個乞丐,因為她覺得媽媽給她丟臉,自從三年級以後,她都不願意媽媽去學校開家長會了。大學的時候,她更是和同學們說她是個孤兒,是在親戚家大的。


大學畢業後的唐英,很快就找了一份工作。工作兩年後,因為長得漂亮,很快就和上司林沖戀愛了。林沖很優秀,不單人長得英俊,收入還很高,早已經靠著自己的能力買下了房子和車子。

戀愛後,唐英就恨不得馬上嫁給林沖了,因為想做林太太的大有人在,她怕夜長夢多。在她火熱的攻勢後,林沖很快就同意和唐英結婚了。


唐英因為嫌棄媽媽是乞丐,又怕林沖嫌棄,所以她不讓媽媽來參加她婚禮。沒想到的是,婚禮這天,媽媽竟然穿金戴銀的來了,拖著一條不太靈活的殘疾腿,來到了女兒的面前。


媽媽滿臉笑容的正想給女兒祝福,可是唐英立刻說:我不認識你,你趕快出去吧。媽媽聽了這話僵了,今天女兒結婚她很高興,可女兒卻不認她。媽媽想起以前的心酸,突然奪過主持人的話筒。


大聲的說:各位來賓,謝謝你們今天百忙之中抽出寶貴的時間來參加我女兒的婚禮。當年,丈夫在女兒一歲多的時候走了。我為了讓女兒不受委屈沒有選擇再嫁,一個人艱難的撫養她。


在她7歲的時候,我出車禍了,倒在了血泊中,司機看四下無人就逃逸了。從此,我成了名副其實的殘疾人。這下當然沒人願意再娶我了,我沒讀多少書也沒什麼本事,為了養活女兒,我只好放下尊嚴做了一名乞丐。


也因為做了乞丐,女兒從三年級起就不再和我親近了。我知道,她嫌棄我丟人,嫌我臟,嫌棄我為了乞錢,天天卑躬屈膝。可是我不這樣,怎麼供她讀書,供她大學畢業?


如今她有出息了,要嫁給有錢人了。她要結婚了,我很高興,可是她卻不願意我來參加她婚禮。我今天這身行頭,都是租來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她有面子。可是即使這樣,她還是不願意我參加婚禮,就在剛剛她還說不認識我,讓我離開。

她小時候,我沒嫌棄她臟,沒嫌棄她是個累贅。而今她卻嫌棄我,你們說,我是不是養了一頭白眼狼?



全場沸騰了,大家高呼,白眼狼,忘本的白眼狼,唐英蒙了!!

林沖看著激動異常的婚禮,做了一個決定,他說:婚禮取消,謝謝大家!這下,唐英更蒙了,她立刻懇求林沖,繼續婚禮。可是林沖卻說:對不起,你連生你養你的媽媽都嫌棄,真是一頭白眼狼,我絕對不會娶一頭白眼狼的!

大家看著唐英哭喪著臉樣子,都覺得特別的解氣,紛紛說她活該。你們說,唐英活該嗎?


對於這件事,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