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空著,給我閨女住怎麼了」,兒媳連說三點,婆婆啞口無言

尊重很重要,人與人之間的界限也要分得清楚,不要老想著占人家便宜。做人啊,還是要知行合一,這要是事到了自己身上,指不定比誰都急。將心比心,也要為他人著想,切莫什麼都當成理所當然。

01

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往往是因為彼此之間的界限不清以及互不尊重而產生的。

譬如公婆會強力的干涉兒子兒媳的婚姻生活,來體現自己對兒子的掌控權;岳父母也會大肆干預女兒、女婿的生活,打著要為女兒捍衛小家庭的旗幟。大小姑子擺不正自己的位置,做了一些很是過分的事。

不要覺得是很親近的關係就忘了要事先告知,還是要對彼此有著尊重。

婆媳之間的矛盾,互為尊重更加重要。

畢竟婆婆和兒媳不是親母女,有什麼事提前通知一聲,總比擅作主張的好。我們總是想當然覺得沒關係,但問題是恰恰就是有關係。婆婆不要倚老賣老,該跟兒媳商量的還是要商量,倘若是她的東西,不能動就是不能動,更別提抱著僥倖心理「偷」拿了。

最近這些日子,蕭晗跟婆婆以及大姑姐一直在鬧矛盾。彼此之間的關係很是尷尬,哪怕是見面了也是不說話。蕭晗覺得婆婆做的過分,不事先通知她就讓大姑姐住進她的家;而婆婆覺得蕭晗沒人情味,房子空著,憑什麼不能給人住?

到底發生了怎樣的事情,且聽我細細道來。

蕭晗跟丈夫宏民,他們倆是在外地上班。住的是單位宿舍,他們有一套房子在老家,兩個人暫時還沒要孩子,那個房子在結婚之後也就一直空著。蕭晗想的是,要是以後懷孕了乾脆就回老家上班,這樣也方便婆婆照顧她。

其實那套房子準確來說是蕭晗的,因為她遠嫁,父母不放心她一個人在外地,也就給她買了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以備不時之需。倘若是以後婚姻里遇到煩惱,倒還是有個落腳之處。

蕭晗跟宏民暫時在外地上班,離老家坐高鐵有三個小時。她跟宏民結婚的時候是沒買婚房的,因為婆婆說「我們家房子大,買什麼婚房,再說了你也有房子,買了也是浪費」。蕭晗的房子給了婆婆一把鑰匙,平時他們不回去婆婆會去打掃下衛生。

然而就因為那套房子,蕭晗跟婆婆以及大姑姐之間發生了一些矛盾。

02

有一回蕭晗跟宏民鬧了脾氣,也就趁著放假坐高鐵回了老家,她想在自己的房子裡住幾天,好放鬆一下。然而等她拿鑰匙打開門,卻被眼前的景象給驚呆了,她的房子裡就好像進了賊一樣。蕭晗到主臥一看,正看到大姑姐以及大姐夫在她的床上睡。

蕭晗氣急了,這算什麼事,她不過是有一段時間沒有回來,這房子就易主了。

大姑姐跟大姐夫慌忙起來了,但是大姑姐佯裝鎮定:「沒什麼好怕的,我弟跟她結婚了,她的房子就是我弟的房子,我弟的房子就是我的。不過就是借住一段時間,能有什麼大事。」

蕭晗立即打電話給婆婆,問她到底是怎麼回事?大姑姐跟大姐夫為什麼會出現在她的家中。

婆婆來了之後跟她說:「他們倆房子剛裝修完,你大姑姐懷孕了,孕婦沒辦法住進剛裝修的房子。也就是三個月,就讓他們在你的房子裡住上半個月,沒事的。」

「媽,我想問你,誰給她的鑰匙?還有這事,為什麼不事先通知我一聲?」

「我看你的柜子上還有一把鑰匙,我就偷偷拿了。本以為你不會回來的,房子反正也是空的,就讓你大姑姐住唄,還能省幾個錢。」

「為什麼睡主臥,你不知道主臥是我跟宏民睡的嗎?」

「不就是一個主臥嗎?怎麼了?你們又不在,他們想睡哪就睡哪。再說了已經住了進來,難不成還要趕他們走不成。」

「媽,你們一家人都是佔小便宜,偷住我的房子,能省幾個房租錢。咱們這租房子也沒多少錢,三個月頂多四五千。再說了,你們的房子那麼大,完全可以跟著你們住,怎麼偏偏住我的房子。媽,這個房子是我爸媽買的,可不是給你閨女住的。你做的事太過分了。」

蕭晗氣到不行,眼看著就要跟婆婆吵起來,她忍住了,但還是打電話給宏民,讓他回來主持公道。

03

婆婆也是認死理,堅持認為自己沒錯,她覺得當初蕭晗既然讓她打掃房子,她就可以做這個房子的主。而且在她看來,房子空著,沒人住就是浪費。

宏民慌忙從外地趕回來,當他知道事情的緣由之後,也有點責怪自己的母親擅作主張。

婆婆眼看兒子不支持她,還是很堅持:「房子空著,我給我閨女住怎麼了。再說了,這房子空著也是浪費,有人住多好,你還得感激我呢。」

蕭晗惱了,直接懟之:「媽,你口口聲聲說房子空著,我問你這房子是誰的房子?是我的,婚前房產,跟你們家宏民沒有半點關係。二我是給了你鑰匙,可是最起碼的尊重你懂嗎?大姑姐可以住進來,這事能不能事先給我通知一聲,偷拿我的鑰匙,算什麼事;三我最討厭人家睡我的床,主臥的床是隨便給人睡的嗎?我也不是嫌誰髒,就是覺得不尊重。

媽,咱們換位思考下,要是你的房子我一聲不吭住了,而且還睡你的主臥,你生不生氣。沒有這麼辦事的。而且你們看我的房子,大姑姐和大姐夫住我的房子可是一點都不愛惜,也不打掃房間,把我好好的房子弄成什麼樣子。還有就是,我回來了我住哪?難不成讓我住酒店?

這房子本來就是我的,如今你們一家人倒好,還沒怎麼樣就開始算計我的房子。」

蕭晗連說三點,婆婆頓時啞口無言。婆婆就是太想當然了,覺得自己可以做主,但是卻忘了這房子是人家蕭晗的,跟她沒什麼關係。

蕭晗說的頭頭是道,宏民也沒有辦法包庇自己的母親。再說了大姑姐跟大姐夫做的也著實過分。沒房子可以住自己父母家,住誰家都可以,不應該打主意打到弟媳身上。就算弟媳的房子空著,人家的房子好,也跟你沒關係。這是做人的最起碼常識,稀里糊塗占什麼便宜?

後來大姑姐跟大姐夫收拾了東西,灰溜溜回了婆家。

蕭晗請人把房子徹底的打掃了一遍,她從婆婆那要回了鑰匙,這往後哪還敢把鑰匙給婆婆。


04

這件事也給我們提了個醒:

不要老想著人家的東西好,更不要抱著僥倖心理占人家便宜。可以提前電話告知好好商量,切不可偷著瞞著。倘若是偷和瞞,像什麼話,跟竊賊有什麼區別?

還有就是「不睡主臥」,這是一個人最起碼的常識,「主臥」是主人的房間,睡了豈不是想取而代之。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是尊重,如此行為,何來尊重?

婆婆要懂得尊重兒媳,她的東西不能碰就是不能碰,不要倚老賣老覺得自己什麼都行。不要隨意去碰人家的東西,沒這必要,更不要有此類不妥當的行為,很沒有素質,特別「掉價」。

親人之間,更要注意這種小事。

尊重很重要,人與人之間的界限也要分得清楚,不要老想著占人家便宜。做人啊,還是要知行合一,這要是事到了自己身上,指不定比誰都急。將心比心,也要為他人著想,切莫什麼都當成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