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重男輕女!高齡生子後「起訴女兒」要求撫養2歲弟弟 剛工作的女兒「想了一個奇招」1個月後父母撤訴
林靜從小一直以為父母挺愛自己的。自己是獨生女,自己出生以後,媽媽就一直沒能成功再懷孕。這些年,雖然爸爸時不時地會因為沒兒子而感到遺憾,但也就是偶爾提一嘴,林靜並沒有感到他們對生兒子有多大的執念。
況且父母一直對自己也不錯,自小也算寵愛,並沒有嫌棄過自己是個女孩,也沒有讓自己缺吃少穿。
直到後來,父母生下弟弟,林靜才知道,原來父母真正愛一個孩子,是這樣的。
大三那年,林靜得知母親意外懷孕了。林靜的第一反應是不贊同這個孩子出生。倒不是擔心分家產什麼的,關鍵是那年林靜的母親已經45歲了,而且身體一直不好,生小孩對身體很不好。
林靜苦口婆心地勸媽媽不要冒險,這個年紀生孩子,對大人對小孩都不好。但父母根本不聽,執意要生下這個孩子。
在林靜的一再勸說下,爸爸終於急了,脫口而出道:「你知不知道你媽媽肚子裡是個男孩!要不是因為你是個丫頭片子,我們至於這麼多年都沒兒子嗎?現在好不容易有了,你還想讓我們拿掉?!」
林靜當時就愣住了,原來爸爸媽媽這麼多年,一直都介意自己是個女孩。原來他們並不是真的愛自己,只是因為沒得選而已。原來父母如此執著冒著風險也要生下這個孩子,只是因為已經查過了,它是個兒子。
孩子出生的時候,果然十分兇險,媽媽也險些大出血,身體收到了很大損害。以至於還沒到退休年齡的媽媽,只得提前辭職回家,反正小孩也需要人帶,林靜的爺爺奶奶早都去世了。
孩子出生後,爸爸就告訴林靜,以後生活費減半。畢竟家裡多了個花錢的,少了個掙錢的,不比從前了。
林靜什麼也沒說,表示理解。然後自己找了兼職,努力掙生活費。
之後,林靜回家的次數也少了。寒暑假也要打暑假工,在家裡待幾天就回學校。反正回到家裡也感覺自己像個透明人,父母的眼裡早就沒了自己,只有弟弟,與其回去給弟弟當免費保姆,還不如留在學校給自己掙點生活費。
大四那年,林靜通過校招成功進入了一家大城市的大企業,經過實習畢業後成功留下。林靜知道,自己現在已經沒有後盾了,別說家裡的家產沒自己的份兒,單是自己有個兩歲的弟弟,以後在婚嫁方面都是劣勢地位。所以自己一定要更加努力,為自己掙一份不錯的前程。
進入公司之後林靜每天早出晚歸,努力工作,業績一直都是小組第一,不到半年,主管就上報給她加了一次薪水,以後升職加薪,也是指日可待。
然而就在這時,從未主動聯繫過自己的父母,居然給自己打了電話。
起初,林靜還以為,父母終於想起來關心初入社會的自己了。然而父母開口她才知道,原來媽媽當年因為生育導致身體變得更差,這兩年經常出入醫院。弟弟是媽媽高齡生育的,身體免疫力也很差,一年到頭也少不了給醫院送錢,現在家裡只有爸爸一個人掙錢,生活過得非常拮据。於是父母就想,林靜進入了大企業工作,讓她今後每個月轉2萬5回來。
林靜都要聽笑了,自己剛工作半年,即便收入在剛畢業中算高的,但大城市房租、吃飯什麼都貴,每個月能省下1萬塊算多了,還想要她一個月給家裡2萬5,別說她沒有,她就是有也不會給。
林靜直接說道:「我沒那麼多錢,你們要是沒錢用,就把房子賣一套過渡吧。」
林靜父母有兩套房子,雖然都不是新房,但位置好,挺值錢的。特別是爺爺奶奶去世留下的那套,是當地最好的國小和國中的學區房。
沒想到父母一聽,立馬拒絕:「那怎麼行,以後你弟弟長大了娶媳婦肯定要房子,人家兒媳婦又未必願意跟我們一起住,我們肯定要給他單獨留一套作為婚房。」
聽到這話,林靜心裡一酸,小毛孩還沒兩歲,父母都在為他的終身大事考慮了,難怪說「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呢。
想想弟弟沒出生的時候,父母從來都是得過且過,賺多少花多少,自己當年高三因為生病,只考了一般學校,父母半輩子工作,就只養了一個女兒,居然沒錢給她交民辦大學的學費。她只好復讀了一年,所幸第二年考了一所好大學。
只聽父母那邊又說道:「聽說你交了個有錢的男朋友,你要是沒錢可以問他要。」
為了兒子,連自己男朋友都打聽清楚了。林靜最近是跟公司一個男孩好上了,男孩也就是家境殷實一些而已,遠不是什麼大富大貴之家,父母居然想好讓自己用男友的錢貼補家裡了。林靜自然不會答應。
沒想到,幾天之後,林靜竟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原來父母把自己給起訴了,要求自己履行扶養弟弟的義務。
男友看到林靜居然被親生父母給告了,很是心疼,說:「要不然我問家裡要點錢給你爸媽吧。」
林靜當然不會拉男友下水,男友對她很好,但如果將來自己家裡無休無止的麻煩他,他又能忍耐多久呢。這些事情更不可以讓男友父母知道,誰的父母會希望自己的兒子娶個扶弟魔回來。
林靜告訴男友,自己會解決的。之後她來到公司,提出了辭職。
主管知道了非常驚訝,林靜也沒有隱瞞,把家裡的事情都告訴了主管。主管很捨不得林靜,告訴她,如果將來有機會,還希望她能回來工作。
當林靜拖著行李箱回到家裡時,父母還以為她看到傳票妥協了,來給他們送錢了。林靜卻是一言不發回到自己房間。沒想到,這裡已經都是弟弟的東西了,自己以前的喜歡的娃娃、書籍之類的,已經不知道被扔到哪裡了。
林靜二話不說,把房間裡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都扔了出去。然後告訴父母:「我已經辭職了,以後就沒有收入了,即便你們上法院告我,法官也不會判我一個沒收入的給你養兒子的。」
之後,林靜就開始了啃老的生活,每天躺在家裡不出門也不做家務,飯做好了她第一個吃,還專挑好吃的。讓她照顧弟弟,林靜笑眯眯地問:「你確定嗎?這要是走丟了可別怪我。」
嚇得父母再也不敢讓她碰弟弟了。
幾天之後,父母受不了了,說要趕她出去。林靜說:「那我就在家門口,讓左鄰右舍都看看,你們有了兒子就要把女兒趕出來了。不管我吃飯我就去你們工作地方討飯吃,這社區你們也住了20來年了,我相信那些看著我長大的叔叔阿姨也會樂意賞我一口飯吃的,反正我不嫌丟人。」
父母氣得拿她沒辦法。林靜在家裡不僅什麼也不幹,還經常半夜裡不睡覺製造噪音,反正她白天有的是時間。結果弟弟被吵得整夜哭鬧,爸爸白天上班也沒有精神。
就這樣,才過了一個月,父母就妥協了,不僅把訴訟撤了,還承諾以後再也不會找林靜要錢了。只求她趕快離開家。
林靜走之前說:「以後你們老了我還是會管的,但你們的兒子,我永遠也不會管。」
林靜的父母看著女兒決絕的背影也是後悔不已,自己能不能等到兒子長大養老不說,女兒是徹底得罪了。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