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提升資源回收率 加嚴循線垃圾破袋

 

焚化進場前破袋

 

為落實垃圾分類,竹縣環保局除積極宣導民眾確實做好垃圾分類,亦提高轄內垃圾車循線垃圾破袋的稽查頻率,執行範圍包含焚化廠、掩埋場落地檢查以及鄉鎮循線跟車破袋及定點破袋等,自113年7月1日起更加強破袋檢查,依據統計,去(112)年共破袋2,936件次,其中定點破袋地點包含露營區、社區及超商等,今(113)年至6月破袋計522件次,定點破袋地點則以餐廳為主;而本縣環保局清潔隊自主破袋稽查至今(113)年6月已達48,720件次。

環保局表示,破袋目的在於檢查民眾所產出垃圾中,是否夾雜廚餘及可回收再利用之資收物,若現場發現民眾垃圾中含有資源回收物,將輔導民眾現場分類後再丟或直接請民眾帶回,如未依規定者得處以新臺幣1,200~6,000元罰款,另外,若在焚化爐落地檢查時發現有資收物則整車退運,希望透過垃圾破袋方式,持續宣導民眾落實垃圾分類。

 

 

循線隨機破袋

 

環保局再次提醒縣民,垃圾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三大類,而且垃圾分類也是有許多小撇步,例如廚餘分類時請先去除湯汁,並請勿將塑膠袋投入;鐵、鋁罐、塑膠容器、玻璃容器類請到空容器內之殘餘物,用水略為清洗後回收;紙容器類請與紙類分開回收,並去除廚餘及湯汁等,以上是常見的分類項目,請縣民做好垃圾分類,加強源頭減量,降低環境負荷,共同維護永續循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