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偷吃玉米「食物中毒住院」慘噴5萬醫藥費 「家屬氣炸告農地主」法院結果出爐

「我給你2塊錢人民幣(約台幣8元)玉米錢,你賠我12000元人民幣(約台幣5萬)醫藥費!」一大媽嘴饞路過一片玉米地,偷了兩根玉米食用後中毒,大媽家屬找到玉米地主人索要賠償,玉米地主人堅持認為自己沒錯,被大媽家屬告上法庭,法院會支持誰呢?

示意圖Unsplash

 

一、案情回顧

老李是個實誠人,一輩子勤勤懇懇地種地,家裡的幾畝玉米地是他的心頭寶,每年到了玉米快成熟的時候,老李就格外上心,生怕那些蟲子把他的玉米給糟蹋了,今年也不例外,老李特地跑到鎮上的農資店,挑了一種據說是既環保又高效的農藥,打算給玉米地來個全面的防護。

買回農藥,老李按照說明書上的指示,小心翼翼地調配好,然後挨個給種植的玉米噴上了農藥。但老李千算萬算,就是沒算到有人會在他噴完農藥後沒多久就去偷他的玉米吃。這天,鄰村的張大娘無意中路過老李的玉米地,看見這片玉米長勢格外的好,於是便生起了「借兩根嘗嘗」的心思。她四下張望,確認沒人後,便伸手摘了兩個大玉米,心滿意足地回家了。

到家後,張大娘迫不及待地煮了玉米,大口大口地吃了起來,那叫一個香啊。可沒想到,這美味還沒享受多久,張大娘就開始覺得不對勁了,肚子疼得厲害,還直冒冷汗,家裡人一看,這不像是普通的吃壞肚子,趕緊把人送到了醫院。醫生一檢查,說張大娘是農藥中毒,得趕緊治療。張大娘這一治,就是好幾天,前前後後花了12000多元的醫療費,還不算後續的康復費用。

 

張大娘的家屬得知情況,氣得不行,他們認為這都是老李的錯,要不是他亂噴農藥,張大娘怎麼會遭這份罪?於是,張大娘的家屬找到了老李,一見面就指責他農藥使用不當,要求他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和後續治療費。老李聽后,心裡一陣委屈,自己打葯又沒有錯,怎麼還能怪到他頭上呢?老李據理力爭,說自己沒錯,拒絕了家屬的索賠要求。

這一來二去的,雙方的情緒都激動了起來,爭吵聲、指責聲此起彼伏,村裡的人都圍過來看熱鬧。眼看事情越鬧越大,張大娘的家屬一怒之下,決定把老李告上法庭。法庭上,老李和張大娘的家屬各執一詞,氣氛緊張得能擰出水來,老李拿出了自己購買農藥的正規渠道證明、農藥使用說明,一一展示給法官看。他說:「我真的已經儘力了,我按照說明書上的方法打的農藥,我真的沒想到會去偷玉米啊!」

張大娘的家屬則堅持認為,老李作為玉米地的主人,有責任確保自己的農作物不會對他人造成傷害。他們激動地說:「要是那農藥真的那麼安全,怎麼張大娘吃了就中毒了呢?這明顯就是老李的過錯!」

 

二、法律分析

那麼,張大娘中毒到底是咎由自取還是老李的責任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該條例旨在加強農藥管理,保證農藥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護生態環境。

本案中,老李從正規渠道購買農藥,並按照說明書指示使用,如果農藥本身存在質量問題或標籤說明不清導致誤用,那麼責任可能部分歸咎於農葯生產商或銷售商。不過老李作為使用者,也需承擔合理使用的責任,比如設置警示標誌,告知周邊居民農藥使用情況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相關規定:「侵權責任一般構成要件包括:加害行為、損害後果、因果關係和過錯。」

在此案中,張大娘因食用含有農藥殘留的玉米而中毒,是基於他偷盜之後所產生的,和老李之間並無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只要老李盡到了必要的提醒義務,那麼老李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最後,法院認為,在本案中,張大娘雖然偷盜在先,但老李也並未盡到相關的提醒義務,因此,老李需要承擔20%的責任,也就是支付張大娘家屬共計2400元人民幣(約台幣1萬)的賠償。

 

三、總結啟示

對於這件案子的判決,有人認為不合理,明明是大媽有錯在先,結果老李吃了啞巴虧、但也有人認為,老李打玩農藥后沒有掛上提示牌,也存在過錯。不管怎麼說,本案中大媽沒有生命危險就是最值得高興的事,否則大媽的家屬和老李都將不好過。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