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工作時上廁所「摔倒致殘 」花費超百萬,公司卻拒絕賠償,法院判了!

想必大家都知道,工作期間受傷屬於工傷,公司是需要進行醫藥賠償的,另外還能享受帶薪休假,但是如果員工在上班期間上廁所摔倒,屬不屬於工傷呢?

近日,網上報道一件事情,在2022年的10月份,雲南的一名女子在超市上班,期間去廁所不小心摔了一跤,結果不幸摔成了九級重傷。


女子多處骨折,住院時長達38天 ,而這些天的住院費加上一些檢查費,上上下下一共是花費將近了20餘萬,將近21萬人民幣(約百萬新台幣),事後女子和公司遞交了工傷申請表,想找公司進行報銷,一開始,公司是答應給女子報銷的,可是在查詢了之前所遞交的保險信息後,公司發生並沒有給女子購買工傷保險,而這20餘萬只能公司自行承擔保險,結果公司卻當既反悔拒絕賠償,還說員工是上廁所摔倒的,和公司無關,並進行了上訴,不過好在法院最終駁回了該公司的上訴,最終維持原判。


怪就只怪超市當初想省錢沒有給女子購買員工工傷保險,這下好了,出事了想賴賬,不過現在可賴不掉了。



另外超市老闆也挺搞笑的,上廁所摔倒就不關公司的事,那怎麼樣才算呢!只要員工在公司,在你超市上班期間摔倒都是公司的事,所以必須賠償。


寫在最後。

這次法院判的好,這錢超市必須賠償,明明該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卻抱著僥倖心理不給買,現在出事了,還想讓員工自己承擔,員工是在上班期間在超市摔倒的,超市就必須負責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