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不一定要相守
相愛,不一定要相守
相遇,修了幾十年;愛上,只在一瞬間;相忘,卻得花上一輩子。愛是一種情感,在一起是一種經歷,愛不一定要在一起。那種「一輩子在一起」的諾言,強烈的要求「在一起」的努力,有時會沖淡你們之間的愛。愛是一種最真摯的情感的自然流露,在一起卻是一種人世間最普遍的責任,實現最普通的道義;愛,不一定要在一起,在一起的愛會讓人終究會失去那種無形的新鮮劑。愛是一種最神聖的心的付出,是一種無聲的承諾;在一起卻只不過是一種最大概的形式,一種別人視野裡能關注到的一種平常。愛,不一定要在一起,在一起的愛有時是一種無奈。
愛沒有目的,也無功利。如果為了和你在一起而愛你,那終究不是一種長久的愛;如果為了愛你而又能和你在一起,這才是最完美的愛;愛你卻不能和你在一起,雖遺憾卻美麗;愛你又不能和你在一起,卻還永遠地愛著你,雖殘忍卻是崇高的愛。要死要活地愛你可以,那是每個人的權利;如果要死要活地鬧著和你在一起,那不過是個無賴。
原來,愛你,不一定要在一起;而和你在一起的人,不一定很愛你。真正能在無聲無息中,愛到最後的,才是世界上最真誠的愛,最經得起考驗的愛;而真正能在一起又能愛到最後的,那簡直就是神話裡的神仙眷侶。有時小橋有意,橋下流水卻無情;有時,浮雲有意,頭上天空卻無語;有時你誠心誠意,可是你默默愛著的對方卻永遠無動於衷。愛,得看有沒有緣份;愛,永遠也無法強求;愛,如果真正能夠認識清楚,那就得坦然面對一切無定因素。
我們知道:人生,很多的時候,很多的事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這就是緣。佛家最講究的就是緣,不管有緣無緣,只要能夠相遇,那麼無論結果怎麼樣,我們都得好好珍惜:如果有緣有份,那是你運氣好,是你命中註定;如果真的有緣而無份,我們也不必怨天尤人,只要好好把握每一天,開心每一天,也就活出了自己,活出了快樂,自然,也就有了存在的意義。
也有有緣也有份,卻不知道珍惜的,最後鬧得滿堂雞飛狗跳,上下不得安寧。如果真的續上了緣,也真的佔有了份,那就不要隨意放棄,更不要任意糟蹋。「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這千年之緣,是多麼難啊。「愛你一萬年」,這只不過是一句空口的誓言,真正能相愛一萬年的,人世間到底有沒有?確定無疑,現實生活中沒有,只在神話傳說裡才有過。因為自古壽命最長的人也不過八百歲。能在這一輩子遇上,攜手走過這餘下的人生,那麼這樣的人們才算了真正的有緣、有幸,這樣的人生才是真正幸福、完美的人生。
對於命運,對於人生,我們不必祈求太多,只要能夠遇上,只要懂得珍惜,我們就應該感到幸福。「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我一直認為這話很經典,說出了流年似水。真的,流年似水,佳期如夢。許多美好的東西,大多的時候都猶如夢中,一晃而過。比如快樂的時光遠比憂傷的日子過得快,相逢的喜悅常常轉瞬間被離別的痛苦所替代。作為我們,為什麼不學會多享受一點快樂和喜悅,少承擔一點憂傷和痛苦呢?
許多的時候,快樂和喜悅是我們自己創造的;同樣,憂傷和痛苦也常常是由我們自己親手釀成的。我們的心態、我們的生長環境,我們的文化素養,我們的生活閱歷……我們自身的許多東西決定了我們的人生是否充滿了快樂與憂傷。
有時,快樂與憂傷其實相隔只有一層紙,紙的這面可能是快樂,但是一旦你捅破這層薄薄的紙,那麼,憂傷就可能從這小小的洞裡滲漏過來,感染你的心情,吞噬你那可憐的快樂,於是憂傷就會佔據你的心房。夢想的,總是美麗的;遙遠的,總是美麗的;穿越時間的一切,都是那麼美麗。
愛情是美麗的,嚮往愛情的人偶爾卻又會受到愛情的傷害;婚姻是未婚者嚮往的,然而真正走進了婚姻的城堡中的人,卻常常在傷痕累累之後,匆忙地逃出這城堡…… 不必在意,也不必嘆息,更不必哭泣,當你遇上了真愛,你應該慶幸,也應該感激;當你們不能相守終身,那麼,請記住:只要快樂,愛,並不一定要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