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責任重大,做大事
路得記三章 6 -18節
路得獨往禾場夜訪波阿斯
6 於是,她下到禾場去,照著婆婆吩咐的一切去作。
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舒暢,就去躺在麥堆的旁邊。路得悄悄地來,掀露他的腳,躺臥下去。
8 到了夜半,波阿斯驚醒過來,一翻身就看到一個女子躺在他的腳邊,
9 就說:「你是誰?」她回答:「我是你的婢女路得,請用你的衣襟遮蓋你的婢女,因為你是我的有買贖權的近親。」
10 波阿斯說:「我女兒,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表現的愛心比起初更大,因為年輕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11 我女兒,現在你不要怕,你所說的,我一定去作。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人。
12 不錯,我是你那有買贖權的近親,可惜還有一個有買贖權的近親比我更親。
13 今晚你就在這裡過夜,明早如果他肯盡買贖你的本分,好,就由他來履行;假如他不願意這樣作,我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我一定盡買贖你的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吧。」
14 路得躺在波阿斯腳邊直到早晨。因為波阿斯說過不可以讓人知道有女人來過禾場,路得就趁天色未明,人們彼此無法辨認的時候就起來。
15 他又說:「拿你所披的外衣來,把它打開。」她打開了,他就量了六簸箕大麥,放在她的肩上。路得就進城去。
路得將一切事情告訴拿俄米
16 到她婆婆那裡,婆婆就問:「我女兒,怎樣了?」路得就把那人對她所作的一切都告訴了婆婆,
17 又說:「他給我這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不要空手去見你婆婆。』」
18 拿俄米說:「我女兒,你儘管安靜等候,直到你知道事情怎樣了結,因為那人今天不把事情辦妥,絕不歇息。」
路得按著拿俄米的吩咐去找波阿斯,波阿斯是一個君子,沒有佔路得便宜,反宜講清講楚,有一個人比他和以利米勒更親,那人有娶路得的優先權,所以波阿斯要去找這位近近親,如果他肯盡本份就讓他盡,如果他不肯波阿斯會盡上這本份﹗
波阿斯還將食物交給路得,路得回去後將所有發生的事都告訴拿俄米了﹗
中國人覺得女追男隔張紙,但這次不單單是女追男的事,而是對於一個家族的事,所以波阿斯都很小心的處理,在上古的代年,一位女子大膽如路得的,的確很少,但為著所背付的責任,本來不應是她的責任,他背上了、踏上了,無論有幾艱難,她都勇於面對,去做一般女子不會做的事。
求主讓我們也有路得這份膽量,為主做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