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那個離婚時堅決不要孩子,20年也從來不去看孩子的女人

孩子就是女人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許多女人從懷孕開始就以為自己一生都要為孩子而活,總想把全世界最好的東西都給他,甚至願意付出生命。

然而,當婚姻破碎時,才明白,自己首先能對自己負責,過好自己的生活,才能對孩子負責,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女人,我欽佩她們的勇氣,離婚時不爭孩子的女人,也不覺得她不負責任。

網友一:

離婚原因:前夫出軌和家暴

我是遠嫁,當初離婚的時候,我抱著4歲的兒子哭了幾天幾夜,孩子是我一手帶大的,雖然心中萬般不舍,但我當了多年的家庭主婦,離婚後,娘家不是家,婆家不是家。我還要找工作,租房子,維持日常開支,根本沒有金錢,時間和精力管兒子,甚至上下學接送都是問題。

兒子日後跟著我再婚,只有我一個人是親人,其他後爸爺爺奶奶的很難做到視如己出,如果跟著爸爸,最起碼除了後媽不是親的,爺爺奶奶爸爸是親的,他們對兒子也不會太差。

離婚後,我第一次去看兒子,婆婆攔著門不讓我進,前夫把我買給兒子的東西全都扔出來了,兒子在旁邊哭的撕心裂肺。我獨自去了深圳打拚,遠離傷心地。

第二次去看兒子,他已經上初中了,我也有些錢了,就按著兒子的年紀買了好幾套阿迪達斯的衣服,還有一些鞋子,沒敢去前夫家看,偷偷在兒子放學的路上,攔住兒子,兒子一臉冷漠的看著我,說當年是我狠心拋棄他,現在又來找他幹什麼?還說了一些特別難聽的話,我知道他受爺爺奶奶爸爸的影響,在心中認為我就是個壞人,不配做媽媽。

後來,我再婚了,對繼子視如己出,彷彿把沒盡到的母親的責任全給了他,似乎這樣心裡好受些,能彌補內心的愧疚。

網友二:

離婚原因:前夫賭博

結婚前對你百般溫柔,結婚後對你滿不在乎。前夫是獨子,自從兒子斷奶,就一直跟爺爺奶奶生活,我們去外地打工七年,掙了些錢,在市裡買了房子,不到一年,前夫賭的把新房子也賣了,還欠了一屁股債,我們只好回到老家。

他不僅不努力幹活還債,還特愛喝酒,耍酒瘋,我實在受不了,就提出離婚,我沒要求帶走兒子,是因為兒子是爺爺奶奶的心頭肉,我離婚後居無定所,也不願兒子跟著我飄泊,所以決定讓兒子繼續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現在兒子從小學到大學都是我在承擔學費和生活費。他爸再婚,又生了兩個孩子,經濟也不怎麼寬裕。我想說的是離婚了孩子跟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有利孩子的成長最重要。

網友三:

離婚原因:婆媳不和,加上不良嗜好

在這段婚姻裡,我受的傷太深,前夫特懶,不賺錢養家,愛打遊戲,愛喝酒,女兒出生後,我連買奶粉的錢也沒有,去跟婆婆要,婆婆又冷嘲熱諷的說自己家娶了個沒用的媳婦,還生了個賠錢貨。一氣之下,我把女兒交給前夫,自己去超市找了個收銀員的工作,一個月一千多。

前夫厭煩帶女兒,就把女兒交給婆婆,婆婆帶了還沒一個月,就罵我不管孩子,是不是去外面找野男人了,嫌棄他兒子沒本事······這話傳到前夫耳裡,前夫有好幾次喝醉,就往死裡打我,我常被打的鼻青臉腫,有一次,腿也被打斷了,躺在床上,婆婆還罵我。

我怕被打死,就提出離婚,前夫和婆婆死活不肯把女兒給我,明明嫌棄女兒是個賠錢貨。離婚後,每次發工資的第二天,我就去看女兒,前夫後悔了,想要複合,我不同意,就強行和我發生了幾次關係。

認識我現在的老公,就想和前夫斷得一乾二淨,就沒再去看女兒。後來,前夫再婚,娶了二婚女,還帶了三個孩子,二婚女眼裡只有自己的孩子,根本不顧女兒,也不會跟前夫再生了,婆婆知道自己家就這一個親孫女了,把孫女帶在身邊,當成了心頭肉。

女人愛孩子,想要孩子、為孩子無底線的付出是母愛的本能,母親是偉大的,值得歌頌,就像何潔說離婚時只想要孩子,讓男方帶著錢滾,就迎來了喝彩;賈靜雯跟前夫爭女兒,放棄婚前屬於個人的許多財產,引發大眾一片同情和對男方的謾罵。

其實我覺得孩子是誰適合撫養就可以給誰撫養,如果女方要為生計奔波,無法對孩子照顧周到,而男方無論是經濟還是時間都很寬裕,對孩子有愛有耐心,似乎交給男方並不為過。放手也是愛。

真正的不負責是,完全對孩子不棄不顧,視為累贅,對孩子的前途身心健康毫不關心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