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我花一萬租女友回家,媽送她一條項鍊,沒想到成就美好姻緣!

我年近30還沒對象,我媽真是愁壞了。在她看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不結婚不娶媳婦真是天大的事情,媽一直打電話催我,她說今年再沒女朋友,就讓我別回家了。

我在外地上班,覺得男人30歲之前找到對象就行了,但想歸想,我還真是沒有女朋友。一方面,我家是農村的,條件不太好,畢業后我光忙著賺錢了,另一方面我嘴巴笨,不懂得如何討女孩子歡心,也沒人主動追我。

既然今年媽給我下了任務,我就想無論如何帶個女朋友回去,高矮胖瘦無所謂,只要配合默契就行了。我朋友聽說后樂了,在朋友圈幫我找人,沒想到真有個女孩子願意跟我回去。

她叫張丹丹,長相挺好看的,全身上下透著一股機靈勁,我非常滿意,就是她了。我們提前練習了好多遍,包括認識的過程,戀愛的時間,還有各自的家庭條件。我說給她兩千塊錢(約一萬台幣),她笑了。

我們倆買了一堆年貨,坐車直奔老家。我媽有一看到張丹丹笑了,說:怎麼沒提前打電話呢,早知道我多買點東西唄。我說:媽,這是為了給您驚喜呢。

我媽興高采烈的殺雞賣魚,做了一大桌子菜,飯桌上我和「女友」挺默契的,我媽了解到她是做護士的,家是城裡的,簡直太滿意了。沒聊幾句,媽就問我們打算啥時候結婚,我急忙說明年再說。

晚上睡覺的時候,我媽和女孩子在一間卧室睡,我睡另外一間房,我倆晚上相互發信息聊天,聊的高興的時候,我都笑出聲了。

臨走的時候,我媽把一條金項鏈給了「女友」,她高興的接著了。我送她回去的時候,張丹丹把項鏈要還給我,我說不用,她塞到我手裡就走了。

過年我姑姑又給我介紹對象,我欣然應約,沒想到一見面我呆了,竟然是張丹丹,她也笑了。我覺得這是緣分,她答應做我女朋友了,我高興壞了。

沒想到租女友還成就了一段美好緣分,我把那條屬於女友的項鏈又送給了她,我真是太幸福了,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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