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月給岳母三千元,她臨終給我一個存摺,我和老婆離了婚
我是上門女婿,當初跟老婆結婚的時候家裡實在條件太差,於是就答應了丈母娘的建議倒插門,每個月給她三千塊的伙食費,如果是我跟老婆兩個人這三千塊只多不少,可是丈母娘每次接過錢的時候都會嘟囔幾句,還說我沒有房子,我一個月才五千塊老婆兩千的收入,給她三千,我們手裡四千塊還要存著準備要孩子。
就這樣丈母娘一點都不體諒我,處處針對我,今年她過世,臨終前給了我一個存摺,我打開一看才五千塊,丈母娘說她一碗水端平,兒子跟女兒都一樣,我笑了,結婚這麼多年了,我每年都要給她至少四萬塊,三年了也有十幾萬了,現在就五千塊還說一碗水端平,剩下的都給了小舅子,拿我當傻子嗎?
丈母娘自己有退休金,自己的房子和錢都給了小舅子,一有頭疼腦熱的就跟我們要錢,我心裡有氣,現在這五千塊不是打我的臉嗎?沒等辦完她的喪事我就跟老婆離了婚,她願意怎麼想歲她去,我是不會再擱這個家裡待著了,如果不是因為丈母娘,我完全可以湊個首付買上自己的小屋。
我知道有人在我背後說我不知足,結婚沒有彩禮沒有鑽戒,老婆跟著我也不容易,可是這麼多年她跟丈母娘一樣,結了婚就百般看不起我,我也很無奈,既然心裡那道坎過不去,不如放手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