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8歲決定離婚,結束30年的「幸福」婚姻生活,希望大家評評理

我今年48歲了,思來想去,我決定離婚。在別人看來,我是一個幸福的女人。這就很難理解了,一個幸福的女人,為什麼要離婚呢?

 

我想講講我的故事。我和我老公都是農村人,我們是在80年代末結的婚,那時候我學習非常好,但是家裡太窮了,沒法繼續讀書。十七八歲,也沒辦結婚證,就是隨便辦了個喜酒,就當是結婚了。我就這樣嫁人了,心裡不甘,但有苦難言。

我老公大我三歲,我們都是父母做主結的婚,也沒什麼感情基礎,雖然結婚前就認識,但了解並不多。結婚後,他的脾氣非常不好,雖然在外人看來他脾氣很好,但是他發起火來,連他爹都打,一個家裡,他除了對他媽恭恭敬敬,其他任何人他都不放在眼裡。

 

我生下第一個女兒的時候,那時候日子多苦啊,但是他也不說是體貼一下,根本沒有的。因為要生一個兒子,我們躲來躲去,最後一共生了四個孩子,最小的一個是兒子,前面三個都是女兒。

 

後來孩子們都上學了,家庭負擔實在是太重了,沒辦法,我們就出門打工。一開始前幾年只是他一個人在外面,掙錢了都往家裡寄,這一點他做得確實很好。哪怕到現在,在對家庭的責任這一方面,他確實可以說是所有男人的榜樣,至少在我認識的男人中是的。

 

那時候我一個人在家帶孩子,我公公和婆婆因為腿腳不便,我也照顧周全。後來孩子們大了一些,我也跟著他出門打工了,孩子和二老一起生活。孩子們都很爭氣,學習都很好,現在最小的兒子也考上重點大學了。

對於這些,村裡的人都是誇獎、羨慕,羨慕我的孩子有出息,羨慕我的老公實誠肯干。但是沒有人知道的是,我和我老公的關係,一直非常的淡。

 

而且,跟他沒什麼可商量的。大到蓋房子,孩子該上什麼學校,小到該不該買個新的傢具這樣的事。他的態度都是必須要按他的意思來,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平時跟他說話,能把人氣個半死。

 

我總結了一下,我跟他的這種關係,不像是夫妻,也不像朋友,更像是同事關係,甚至於說,他是領導,我是他的下屬。一年365天,我可能有300來天都覺得在受著窩囊氣,這個男人就跟一個鐵打的一樣,冷冰冰的,不近人情。

 

現在我們回到老家,兒女們都工作了,給我們錢在鎮上開了個小超市,日子也是平平淡淡,如果不談夫妻關係,那就算是幸福。我把我的想法跟我的孩子們說了,我說我跟你爹過不下去了,我要離婚。她們全都是反對的,說好好的幹嘛要離婚。

 

我就是決定要離,我希望能以身作則,給我的孩子們上一堂課,以前我們結婚,那是沒辦法,各種條件都不允許。但是現在你們一個個都大學生了,都長大成人了,都是有出息的人了,就應該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我也該去追求我的幸福。要不然,爸媽把你們供長大,圖什麼?還不都是盼著你們能真正的幸福?

 

我覺得我跟你爹過不下去了,我想過過自己想過的日子,有什麼錯嗎?跟他在一起,我一天天的都不快樂,難道我就繼續忍著?就這樣下去一輩子?我覺得你們的爸爸是個好爸爸,他對你們確實很好。在共同負擔這個家庭這方面,他也做得沒得說,但是他就是不適合做我的老公,我跟他在一起憋得慌。

 

我也不希望我的女兒們,將來嫁錯了人,不幸福但還要強忍著。我也不希望我兒子,以後如果不愛人家女孩兒,那就不要耽誤人家,這是做人最基本的修養。所以,我決定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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