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教育】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這句話告訴我們,自己的所作所為,是自私、害人還是無私、利他,諸佛菩薩、天地神靈都知道的清清楚楚,縱然你現在口舌如黃,把自己說成是大善人,瞞不過有智慧的人,瞞不過天地神靈,更瞞不過佛菩薩。
那麼,現實生活中,佛菩薩、天地神靈是怎麼對待這些口舌如黃的人呢?
《大方廣佛華嚴經》末后善財童子五十三參,善財童子在文殊菩薩座下修學到一定程度之後,就出去參訪善知識,有點像我們現在的訪問學者。他參訪的善知識,都是大菩薩,即法身大士,少都是破一品無明證一分法身的人,這樣的人也可以叫分證佛,「見性成佛」就是這個意思。
凈空老法師比喻說法身大士好比是初一到十四的月亮,雖然沒有圓滿,但都是真正的月光,而佛當然就是十五的月亮,最圓滿了。阿羅漢呢,好比是水裡的月亮,雖然也圓滿,可是那只是相似的月光,不是真的月光,因為阿羅漢雖然斷盡見思煩惱,出離六道輪迴,可是他還沒有破無明,沒有見真性。
從這些經文中,我們就會發現,這些人男女老少各行各業,幹什麼的都有,換句話說,他們的「學歷」和「學位」是菩薩,可是卻可以干任何行業,擔任任何職務,其實就是佛菩薩「應化」在世間。
其中有三位善知識非常特別,那就是代表愚痴的勝熱婆羅門、代表瞋恚的甘露火王、以及代表貪慾的伐蘇蜜多女(身份是妓女),他們也是菩薩示現!
甘露火王,脾氣極其暴躁,稍不如意,就用各種酷刑折磨乃至殺害眾生。他是如此的殘暴,以善財童子已經到菩薩地位了,開始都看不出能跟他學什麼,到後來才明白,甘露火王所作所為都是「為調伏眾生,令發菩提之心」,因此,他不是在造惡業,所以也不會受惡報,他說「我若實作如是惡業。云何而得如是果報」,意思是我要是真造下了惡業,還怎麼可能有菩薩這樣的學位?
所以,用殺生來度生,在佛理上是講得通的,而且確實有人這麼做。
所謂借口,就是用來掩人耳目,說白了就是騙人。可是若真有騙人這回事兒人是真能騙的,那麼,因果律就不存在了!所以,我們要是真相信因果,就不要相信真能騙人!
說得明白一點,我們凡夫眼睛里看到的一個個騙局,在佛菩薩眼睛里,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兒。我們覺得騙子可惡可恨,被騙者可憐可悲,佛菩薩不是,佛菩薩看到的是,要麼這是過去一筆舊債務的了結,要麼這是未來必定要償還的一筆新債務,如此而已。誰也不可能占別人一絲一毫的便宜!這就是宇宙運行的規律,即道!
佛告訴我們,所有眾生的一切身體、語言乃至意念的行為(身口意三業),都毫釐不爽的記錄在阿賴耶識裡面。妙的是,阿賴耶識存這些記錄都是沒有形象的,佛告訴我們,如果這些記錄有形象,不管這種記錄多麼微小,我們每個人的記錄都會多到盡虛空都容納不下!所以我們一言一行,乃至每一個念頭,都要謹慎,都記錄下來了!所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不是嚇唬人的話,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大家不要有僥倖心理。
因為一切都「記錄在案」,而輪迴的管理者---神靈都有「查看」的能力,當然他們的能力多數是「報得」而不是「修得」,這樣,他們就可以根據這些記錄,再依照「因果律」,安排(也可以中途調整)每個眾生的命運。注意,不要被「輪迴管理者」這個名詞唬住,以為神靈權力很大,其實,他們並不能為所欲為,他們也只是規則的執行者,好比法官和足球裁判,他們不是想幹嘛就能幹嘛的,他們「安排」和「調整」眾生的命運,都必須嚴格「照章辦事」,否則他自己就造業了,正如世間的法官,如果他執法犯法,他也可能被判刑,道理是一樣的。
所以,命運真正的決定者其實就是自己!「自作自受」,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南無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