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火葬」好還是「土葬」好?今天終於明白了!
在如今的喪葬風俗中,火葬慢慢成為了主流,不過這也是近幾年的事情,在農村,土葬還是不在少數。新中國成立後,國家從各種政策上鼓勵支持火葬,才使它成為了主流。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入土為安之說,但是,火葬在中國的歷史也不算短,甚至,可以說上悠久了,相對於我們現在的「偷著埋」,古代還有「偷著燒」的這種狀況。
據考古記錄,火葬始於至少2萬6千年前的蒙戈湖火葬。查考古代文獻,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國某些地區就有火葬習俗。這在《列子‧湯問》、 《呂氏春秋‧義賞》、《荀子‧大略》等篇均有記載。《墨子‧節葬下》記載道:「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
然而,傳統的漢文化中,真正出現火葬這種喪葬風俗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東漢。
儒家在漢時就開始處於中國人思想上的統治地位,其最主要倡導的一點就是孝道。講究,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每個人都是沒有資格去損毀自己的身體的,而火葬這種把身體全給燒了,只留下一堆灰的行為,可以說得上是,冒當時天下之大不韙了,所以,被儒家所鄙棄。
儒家的思想使得土葬一直是中國古代社會喪葬文化中的主流,但是,即便如此,火葬還是沒有在壓迫下消失,反而在後來越來越多人開始採取這種喪葬方式了。
宋元時期,火葬之風仍在民間流行,朝廷為了禁止這樣不合禮的行為,專門出臺了相關法律條例來禁止百姓火葬。對比今天人們對於喪葬的態度,古人無疑是走了兩個極端。那麼,在中國歷史上,火葬這種被官方所禁止的喪葬風俗又經歷過哪些變化呢?
和我們如今對火葬的理解大為不同的是,這其實是一種十分狠毒的懲罰,在甲骨文上的蔔辭中就記載了這種情況:
商朝人會把人直接燒死來祭祀神靈,我們現代人當然會覺得不可理解,但是,考慮商這是個祖先崇拜的王朝,那時的商人十分崇尚巫術還是可以講得通。人類剛從原始社會進步到奴隸社會的那個階段,焚燒屍體這種行為在他們看來天生的帶有某種神秘。
其實,不光在中國,電影《啟示錄》中就有這樣的一個情節,瑪雅人把人屍看作給上天最好的禮物。那麼,怎麼把這個所謂的最好的禮物傳遞給上天呢?那就是焚燒這種行為了,所以,他們在每征服了一個部落後就會有這樣的祭天活動。
商說到底,其社會制度還是一個以「神」為主導的國家,巫術十分流行。商之後的周就大為不同了,周把「神」從主管者的位置拿了下來,由人坐了上去。
周朝開始制定一系列的「禮」,中國傳統的長幼尊卑的制度也就是從周開始的,這些約束人的行為規范的一系列制度,潛移默化中也開始改變了人們的喪葬習慣。
從《周禮‧秋官》的規定中我們可以得知,周朝是及其貶斥火葬這種行為的,甚至,將它當做了一種懲罰罪犯的手段。然,而這種手段並非是直接施行到罪犯身上,而是「殺其親者焚之」。當時周自詡地處天下的中心,貶斥周邊的一些少數民族為蠻夷不通禮,和未開化的禽獸沒什麼區別。
當然,這些「禽獸」們的喪葬風俗基本上都是火葬,為了以示區別,周自然會提倡土葬,而這也被當做了分辨兩者之間的一個標準。
與中原文化不同的是,火葬在其他的一些還未進化到封建社會的人類族群中,火葬似乎才是一種主流喪葬方式。《列子‧湯問篇》記載了一個國家:這裡的人在親人死後不將親人葬入土中,而是把柴火聚積起來直接焚燒屍體,在焚屍的過程中,旁邊還會有巫師,這些巫師就是根據焚屍的煙霧來判定死者是否升天。
《後漢書》同樣可見到火葬的記載:當時有個少數民族的部落也十分熱衷於火葬,部落中有人去世便將其屍體焚燒。在後金還未入主中原的時代,女真還沒有受到漢文化的影響,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這兩位首領死後的處理方式也還是先焚燒屍體,再土葬之。
可以說,在這些民族群體間,火葬只是一種十分正常的喪葬風俗,但是,在傳統的漢人眼裡,這是對先人的大不敬。
之所以漢民族將土葬看的如此之重而將簡便的火葬貶斥的如此之低,其側面也反映了中原王朝的社會等級森嚴。古代對於喪葬的規模也有嚴格的要求,每個時代地位最尊崇的人去世後,為了繼續延續他的這種地位,便將一切能夠體現權力的東西帶到了其地宮之中。
這種鋪張浪費的埋葬方式,直到受到佛教東傳的影響才慢慢有所轉變。
南北朝時期,佛教迎來在中原王朝的一個發展黃金期,佛教所鼓吹的涅槃重生成為了每一個佛教徒的終極目標。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在教徒心中自然已經成為了佛陀,為了追尋佛祖的腳步,得到那顆舍利,火葬就成為了當中不可缺少的那一環,所以,唯有如此才能從苦難的人世中得到解脫。
對於外來宗教,中原王朝一直是秉承一個尊重的態度,每個宗教都能夠保留其特有的宗教儀式。一千多年前的隋唐,火葬這種喪葬形勢一開始就只是因為佛教的原因而得以保留。《高僧傳》中有記載:鳩摩羅什這位翻譯《金剛經》的得道高僧, 在其死後,也是採取了火葬這種喪葬方式。
《大唐西域記‧印度總述》載述:「送終殯葬,其儀有三:一曰火葬,積薪焚燎;二曰水葬,沉水漂散;三曰野葬,棄林飼獸。」但是,即便如此,火葬在唐朝仍只是屬於佛教徒這少部分人的特殊行為。火葬真正成為大眾化的習俗,時間已經來到了宋代。
可以說,宋朝火葬其流行程度,即便國家屢次頒發禁令也沒能得到很好的效果。
宋初,皇帝就因為考慮到,近幾十年來,民間的喪葬風俗竟開始像蠻夷那邊靠攏,火葬開始流行起來。皇帝心想:這還了得,我治下的百姓竟要成為那些蠻夷,立馬頒布禁令來禁止,但是,卻完全沒有取到想要的效果。南宋宋高宗在位時期,就時常會有官員給皇帝上書說:當今火葬在民間已經流行開來,這種與儒家還有理學的主流理念相違背的喪葬方式應該禁止。
雖說終宋一朝,禁止火葬這事就沒停過,但是,一直都沒有多大效果,老百姓該燒還得燒。
宋之後的三個王朝也沒有放棄禁止民間火葬的努力,可是,在民間火葬還是屢禁不止。記載元風土人情的那本《馬可波羅遊記》中就寫到了民間各地都有火葬這種習俗。清代也是如此,民間從不把政府關於火葬的禁令當回事。
中國古代,民間之所以如此熱衷於火葬,其原因無非兩個方面:一是那些權貴階級因為佛教的影響,想著靠火葬能夠達到其精神上的追求,而另一方面卻是窮苦百姓無奈的選擇。
佛教中講究輪迴,這個觀點有別於中國本土的宗教,道家注重現世,儒家更是說「君子之澤五世而斬」。有錢的階級為了來生還能得到榮華富貴,還想祈求佛祖保佑今生的日子能夠安穩太平,自然,不惜財力物力來建設一些列的佛教的宗教場所。佛教的理念十分受到中國歷代的權貴階級的歡迎,後晉時期的李太后在國破家亡後的臨終之言,就是安排人們在她死後將其屍骨焚燒,送往范陽佛寺,不要讓自己死後做鬼也是個被劫掠的鬼。
由此,也可以看出佛教當時的影響力。《高僧傳》記載了許多中外僧徒焚身之事,有的以自焚圓寂,有的死後焚化火葬。宋代胡寅就說過這樣的一個觀點:佛法傳入中國,因其轉生的觀念吸引了無數人,傳入中國的這一千年來,不信佛家這一套轉世理念的不過幾個人。
所以說,火葬在上層階級的流行,其真正原因無非是佛教的影響力。
而貧苦百姓卻是逼不得已才採用火葬這種國家禁止的喪葬方式,土葬怎麼說也要有「土」,可是作為被剝削的階級,老百姓有嗎?因為貧窮連自己生活都快進行不下去了,還去哪裡給死去的親人找一塊土地埋葬呢?
宋朝火葬在民間的流行也是與此有關,宋徽宗時期中國的人口突破了一個億,然而,國土面積確實歷朝歷代裡最小的一個了。所以,在面對國家人口過多所帶來的壓力,老百姓的權力自然得不到保障,那時,老百姓的生存壓力也大,即便,百姓想去讓自己的親人「入土為安」,可條件不允許。
所以說,老百姓最後把屍體燒成一把灰,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到了清代,中國人口繼續增長,即便在江南這種富庶地區,對於平民老百姓來講,火葬也成為了一種最佳的選擇。在當時,每年的清明節前後,那些沒有能力安葬父母屍體買不起棺材的人就趁著官府不注意的時候連忙把屍體給燒了。
喪葬習俗在中國從古就有,封建王朝為了維護社會等級的森嚴,鼓勵土葬,但是,在民間火葬之風不減甚至愈演愈烈,除了有了少部分權貴階級是為了想實現自己的精神追求,更多的是那些平民百姓們無奈的抉擇。
可以說,中國的老百姓是最偉大的一個群體,古代歷朝歷代被剝削最嚴重的是他們,而當這個群體在面對自己的親人的死亡時卻不能採取被社會主流所認可的土葬,火葬還得趁著官府不注意的時候抓緊時間進行,從中多少也能夠體會一絲他們的苦澀。
自從二十世紀開始,火葬在世界各地被提倡,以節約稀少的耕地。現時中國大陸的火葬比例為53%,美國為26%,英國為70%,日本則超過90%。現今,火葬這一種處理屍體的方式各種各樣,把屍體燒成骨灰,然後,安置在骨灰甕中、埋於土中、撒於水中或空中,甚至以火箭射上太空,只要你能想得到,別人也就能做得出來... ...
但是,這裡面也有規定:
在美國加州,儘管法律容許把骨灰撒在大海,但是,法律卻禁止把死者骨灰撒於私人土地上。翟若適在其女兒、藝人帕米拉自殺後便發現了這個問題。並在其自傳《The Pill, Pigmy Chimps, and Degas' Horse》的其中一章「灰燼的撒播」說到他最後解決了問題,便是把帕米拉的骨灰撒在家附近的一條小河,那是San Francisquito Creek的一條支流,最終會運行到舊金山灣。想看更多生活應用好文嗎?趕快按讚下方「健康生活新知」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