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總是害小孩,逮了才知道,竟是失散六十載的姐姐
故事:怪物總是害小孩,擒殺之後,竟是失散六十年的姐姐
七月,對火離山下的鎮民而言,是個凶月。
自前年開始,七月一到,就會有一隻會飛的怪物,深夜於鎮子上空盤旋,若看到誰家的小孩還在外面,就會俯衝而至,把孩子抓走吃掉,次年亦然,鎮民察覺,這怪物只會在七月份作祟,七月一結束,就失了蹤影,先後有六名小孩被這怪物吃掉,人心惶惶。
鎮上有個馮鄉紳,自費請來法師道士捉妖,卻凈是些神棍,騙吃騙喝,見了妖怪,人就慫了,駭得屁滾尿流,還有一個假道士被妖怪抓掉了半邊臉,舌頭都翻了出來,以後只能吃粥渡日。
眼下這七月又來了,鎮民們提心弔膽,如坐針氈,私下談論,這妖怪雖然目前只吃小孩,但哪天興緻來了,說不定連老頭老嫗的肉也吃,不嫌柴。
幸而,這妖物不敢飛進宅院,只會在院外作怪。
鎮民掰手指,數著日子過。
七月底的時候,來了一位叫清陽的道士。
他自稱聽說火離山有妖作祟,特來降伏,馮鄉紳起初認為又來了個神棍,但這個年輕道士,並不圖財,只說替天行道。
到了夜裡,清陽隱在暗處,三更時分,聞得半空一陣似嬰啼的叫聲,抬頭一看,瞧見一隻大物飛去,似人大小,背生兩翼,倒似只大個的雷公,清陽登時想到它的妖名——姑獲。
這姑獲乃是婦人屍體所化,婦人尚未產子,或者產子不足半載,母子死去,又暴屍荒野,若怨氣過深,所處之地又是地氣匯聚點,年久歲深,屍體便會吸收地氣,不死不活,漸漸肋生雙翅,此時因為沒有神識,憑著本能,晝伏夜出,看到哪家孩子在外邊,定要飛下去,將其抱走。
聽清陽這麼一解釋,馮鄉紳目瞪口呆,跺腳詈罵道:「這畜生,死便死了,卻要為禍活人,自己的孩子死了,也不讓別人家好過,何其歹毒!」作揖又道:「還請真人早早將此怪除去,它一日不死,就好像有一把刀架在我們脖上,我們每日心驚膽戰,好不心懼。」
清陽點頭道:「妖精乃是萬物汲取天地靈氣所化,有善有惡,這姑獲妖鳥為一己私慾,害人骨肉分離,不得不除,只是此物甚為疾速,稍不留意,便會被它溜走,貧道有一事相求,可尋來一把良弓,貧道在箭頭上包著除妖道符,射中此妖,必死無疑。」
馮鄉紳拍手喜道:「如此,可謂大功德一件!」他早年因為組織鄉勇,剿了匪窩,在整個監縣縣城都甚有名望,通知縣民,哪家有良弓,可借來滅妖。
一日之間,便有近千副弓擺在馮鄉紳跟前。
清陽千里挑一,尋得一把古弓,試了試,根本拉不開,也不知有多少石,清陽在臂上拍了多個符文,激發數倍心力,才把此弓拉滿,於是就定此弓。
是夜,那妖鳥又至,清陽屏氣凝神,開了慧眼,瞅准方位,一箭射去,妖鳥早有察覺,閃身躲過,卻不料,那箭頭的符紙,感應到妖鳥邪氣,立馬爆出幾道火焰,妖鳥猝不及防,被這符火襲中,渾身著火,掙扎幾下,半空墜落,被候在暗處的鎮民呼拉一下圍住,用鋤頭柴刀,一通好打,將它打得血肉模糊。
那馮鄉紳聞訊趕來,沖清陽稽首,趁著火把,對奄奄一息的妖鳥上下打量,果如清陽所說,這妖鳥乃是個母的,一般婦人身形,渾身傷痕纍纍,身上還有破衣遮體,兩隻腳已化成了鳥足,後背生滿羽毛,兩隻黑翼若是張大,怕有一丈來長。
馮鄉紳瞧得心驚膽寒,這妖鳥抽搐片刻,伏地不動,脖子上卻有一物露了出來,馮鄉紳顫顫巍巍,哆嗦著撿起,眯眼瞧了半晌,一個趔趄,差點跌倒,幸好清陽扶著,不然早癱了。
「老先生,您這是?」清陽不解道。
馮鄉紳還沉浸在恐慌當中,喘著粗氣,說道:「此玉甚是眼熟,上面篆刻一個石字,卻與我那失散多年的姐姐身上的一模一樣,」又瞧瞧這妖鳥,道,「這妖怪面貌也有些像我姐姐,老朽害怕此妖乃是我姐姐所化。」
當年,外地一個石姓商賈,經過監縣時,和正在河邊濯衣的姐姐一見鍾情,也是緣份使然,模樣俊俏的姐姐對他亦是心傾,兩人一年後結為伉儷,夫妻恩愛,舉案齊眉。又過半載,姐姐有了身孕,思念母親,於是和丈夫帶了甚多禮物,來監縣走親戚。因水路鬧澇,便撿了條旱路,不巧逢到一支山賊,眾匪豈有人性,把丈夫砍為數段,又將姐姐虜入山寨。
賊首越瞧越喜歡,逼她做壓寨夫人。姐姐本想一死了之,這賊首腦筋轉得倒快,勸她為了肚裡孩子,好死不如賴活。出於初為母親的本性,姐姐忍辱負重。那賊首投鼠忌器,怕姐姐想不開,不敢對她肚子的孩子怎麼樣,後來,姐姐誕下一子,也是當日,賊首遭手下反水,死於亂刀之下。而姐姐的孩子還未來得及睜眼看看這花花世界,便被丟下山崖,姐姐毫不猶豫,一併跳下。
馮鄉紳那時還年輕,聽說姐姐被外縣的山賊劫去,號召眾鄉鄰,組成義勇,那外縣受山賊欺壓的百姓,也加入進來,眾人奔入山寨,把眾匪一網打盡,馮鄉紳這才聽聞姐姐跳崖噩耗,下山尋找多日,卻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一晃便是六十餘載,馮鄉紳已老態龍鍾。
聽了馮鄉紳所述,清陽喟然長嘆道:「屍體怨念過深,經地氣淬化,六十載確能屍化,變成姑獲妖鳥。」
馮鄉紳又問道:「我姐姐跳崖的地點距此百里,為何每夜來此為禍鄉里?」
清陽回答道:「她死前不是甚是想念父母雙親嗎?雖已無人性,但這執念卻還是指引著她每夜來此盤旋,姑獲感應天地之氣,每到七月,才會出來,其餘月份,則汲取地氣,以養屍身。」
馮鄉紳老淚縱橫,捧著那個玉佩,久久不語。
次日,鎮民抬著馮鄉紳,和清陽一起到外縣的無名山中,尋找妖屍洞穴。
清陽道人依地氣走向,終於覓到一處山坳,靈氣甚厚,最後撥開擋路山岩,現出處山洞,裡面倒是乾淨,隔為數室,其中一個石室儲了甚多瓜果,還有山泉流過,另一個房間住著十餘個不滿四歲的孩童,經辨認,有六個都是火離山丟失的小孩,換言之,姑獲並沒有將他們吃掉,而是好生撫養,這石室所儲食物,不消說,乃是姑獲留給這些孩子們的,她本身只須吸取地氣便可存活。
後來又查出,這些失童,俱是父母對他們不好,受了虐待,才被姑獲帶入洞穴的,這隻姑獲竟能感應孩子的怨氣,前來救助,與同類大不相同。
(故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