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了我媽看不起的窮小子,十年後窮小子成了我媽的驕傲

當初嫁給我老公時,他一窮二白,我媽是一百個不願意;我老公除了窮,為人還太過老實、不會說話、不會來事;我媽認為他幹不成事,給不了我幸福生活,所以打心眼裡不待見他;我媽還動員全家人做我的工作,讓我跟他分手,我一直沒有動搖,我覺得他人品好、老實可靠,我就是喜歡他憨憨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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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媽的都是希望自己女兒能嫁一個經濟條件好的,起碼以後過日子物質上不會受委屈;這些我是理解的,但是我覺得物質是外在的,也是會變的,現在有的,不一定將來還有,現在沒有的,不一定將來也沒有;我覺得人才是最重要的,找一個自己喜歡的、性格好的、比較靠譜的人,將來幸福的可能性會更大。

我媽拗不過我,同意了我們的婚事。結婚後我和老公就下定決心,一定要做出一番事情來,把日子過好,活出個樣子來給別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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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一個市場承接了一個攤位,做起了商品批發的生意;剛開始不太懂,起早貧黑好幾個月,掙的錢還不夠交房租,老公一直默默堅持,承受著比我更多的壓力。下半年我們慢慢掌握了行情,再加上老公為人實在,客戶都喜歡跟我們合作,所以生意就漸漸好起來了;就這樣我們兩個人相互扶持,做到現在快十年了,現在我們業務規模大多了,雇了十幾個員工,收入相當可觀,還在城外買了棟別墅,經常把我媽接過去住。

我媽現在對老公另眼相看了,這也不能怪我媽勢利眼,因為作為母親來說,他當初不同意我們,也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好。現在我媽逢人就誇我老公孝順、能幹;老公已經成了我媽和我們全家人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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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一直對我特別好,他嘴上不怎麼會說,但是他總是用實際行動默默的關心我、呵護我;這麼多年,他對我的感情始終如一。

選丈夫,物質條件很重要,但我覺得物質是人創造的,如果人不對,要物質有什麼用?只要人對了,物質肯定也會,即便是不富裕,只要兩個人互敬互愛,一樣可以過的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