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妻子不讓女兒住進她新家,說不方便,丈夫:有什麼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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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叫李天,女人叫胡芝,他們是一對二婚夫妻。按理說,他們在前一段婚姻里都受到了不小的傷害,兩個人應該格外珍惜這第二段婚姻才對。

但是事實剛好相反。問題出在李天身上。結婚時他就提出,屬於兩個人的婚前財產,在婚後要各自管理,和對方沒有半點關係,對方也不許惦記。

婚後的生活費用,全部AA制。胡芝的工資不少,她也沒打算結婚後,自己的錢全部歸自己,本來就是要拿出一部分生活的,所以她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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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住的房子是李天的,一室一廳的小樓,如果只是兩個人住也可以。但胡芝進門僅僅半年後,李天已經結婚的女兒就搬了回來,問都沒問她一句,就把客廳的沙發搬了出去,搬了一張床進來。

李天和胡芝說,她女兒剛結婚,沒買上房子,總租房也不是辦法,所以讓胡芝遷就一下。胡芝也不是矯情的人,況且房子是李天的,她的身份話說多了不好,所以就什麼都沒說。

以前的半年時間,他們的生活費都是胡芝先拿,等月末了,李天按照賬本把自己的那份生活費拿給胡芝,AA制執行的不錯。但自己女兒女婿搬進來后,生活費多了,李天卻一分都不給了,彷彿忘記了AA制的事兒,提都不提一句。

胡芝儘管心裡不痛快,也沒好意思提。

冬天到了,胡芝在外地上大學的女兒放寒假要回來。胡芝沒打算讓女兒住到自己新家,她有房子,大三室,婚後也沒出租,就準備女兒放假回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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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李天和胡芝提出:讓他女兒女婿搬出去住胡芝的房子,讓胡芝女兒住到他們家的客廳。胡芝當時就拒絕了。她說,我和你結婚的時候,就沒打算把女兒住過來。再說了,20歲的女孩子,住客廳不方便。

李天當時就憤怒了:有什麼不方便的?我是她繼父,還能把她怎麼樣?胡芝感覺很奇怪:沒說你把她怎麼樣啊,就算她親生父親,孩子大了也有不方便的地方,何況繼父!

李天更怒了:我女兒女婿住客廳這麼久,我也沒感覺不方便。胡芝不屑地說:那你女兒女婿繼續住客廳好了,為什麼要搬去我家呢?希望你沒忘記,那是我婚前的財產。

李天給出的理由是,胡芝家三室,一個女孩子住不了。

拒絕換房子住后,李天整天氣沖沖的,對胡芝愛答不理。李天女兒女婿更是,整天說著不是自己母親就是不行這類話給胡芝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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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芝忍無可忍,終於反抗了,她直接對李天女兒說:你不是我女兒,這是事實。我的房子只能給我女兒,任何時候都不可能給你。

李天的女兒開始口不擇言:如果你女兒死了呢?她也能把房子帶走?

胡芝看著這個語言惡毒的繼女說:就算我女兒死了,我還有侄子,還有外甥,還有其他親人,房子怎麼都不會落在你這個外人手裡。

胡芝也是太憤怒了,從那天開始,她不再買菜做飯,理由很明確:前半年生活費都是她出的,接下來應該李天出了。

李天大怒,動手打了胡芝,他女兒也幫著動了手。胡芝被打得披頭散髮,也被打得散了一腔好好過日子的心,她果斷離婚了,徹底離開了這對就知道佔便宜的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