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就給你生了孩子,我才25就遭你嫌棄,你還是男人嗎」

我跟老公是一個村子的人,我們倆家的父母也都比較熟悉。我們在一個學校讀的初中和高中,他也是第一個跟我寫情書的人。那時候我才讀高中,對愛情也很懵懂但又很好奇。高二的時候我們正式開始交往,我也知道早戀不好,但是那個時候實在太單純。在班上學習成績也不是很好,老公的學習成績就更差了。

談戀愛也不敢跟父母說,畢竟早戀學校和家長都不支持。直到後來熬到了畢業我們就決定出去打工,打工的時候我們住在了一起,那個時候我還沒滿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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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一起沒多久我就懷孕了,本來想還沒有成年要不要把孩子打掉。但是因為看了很多懷孕打掉小孩的新聞,又覺得好可怕,就只好趕緊回家跟父母坦白了這件事。沒想到我爸媽居然同意我們結婚,後來兩家就商量了結婚。因為我還沒到年齡,所以不能領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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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倆生了小孩,在外面慢慢拼搏奮鬥幾年,有了一些積蓄他就開始飄了。常常混跡於各種夜店,酒吧,或許這就是男人的通病吧,不能說有錢男人就變壞,但大多數男人是這樣。有一次我看到她跟一個女的挽著手從夜店裡出來,有說有笑的還大街上互相玩親親。我衝上去就給了那個女人一耳光,他還罵我潑婦,我真的心都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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