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我家不是託兒所,養不起你三外孫」「你爸媽不是有錢嗎」

我懷孕,婆婆帶著她三個外孫來我家常住,我讓丈夫二選一

我一開始真的沒有想很多,直到結婚以後才知道門當戶對到底是有多麼的重要。談戀愛的時候可能不會發現很多的問題,但是一旦到了一起搭夥過日子,很多矛盾就顯示出來。

我和丈夫阿南是同一所大學的,進學校的時候,他是幫我扛行李的一個學長。一來二去的,我們兩個人就熟悉了。他人倒是挺不錯,又很愛笑,跟女生在一起的時候很紳士。我對他很有好感,於是主動對他發起追求。

我們兩個開始談戀愛,慢慢開始了解對方的一些家庭狀況。我家裡只有我一個孩子,又比較有錢,住的是比較豪華的房子,平時花錢也比較大大咧咧。阿南是實實在在品學兼優的人,他父親很早就去世了,母親很辛苦的養活他和三個姐姐。我並不在乎他們家裡的情況,因為我覺得阿南就算憑藉他自己的能力,也可以養活他家裡。他缺少的只是一個可以展示的平台,優秀的人到哪裡都會發光的。

大學畢業後,他找到了一份工作。我跟他開始思考起我們的未來,他帶我回家了一趟。他們家真的是很破的那種,就在農村裡。我完全沒有嫌棄,就跟他們一起住,還跟他們一起下田。後來我帶他回我家,其實我爸媽並不是很同意。但是在我的堅持下,他們還是答應了。

考慮到阿南家裡的情況,我們家就沒要彩禮,我媽還給我補貼了一套房子。一開始的生活還是過得比較幸福的,沒有太大的煩惱,阿南懂得體貼我。後來我懷孕了,他提出讓婆婆來照顧我。但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婆婆不僅從鄉下來了,還帶來了她的三個外孫。

三個孩子年紀不大,整天在家裡大吵大鬧,還破壞東西。我媽擔心我懷孕,家裡照顧得不好,專門跑來我家。就呆了一天,她就覺得家裡實在是太吵了,把我接回娘家。

後來事情就更讓我接受不了了,婆婆不僅要在城裡常住,還要帶著他的三個外孫在我家裡長住。我跟丈夫說了這件事情,他卻覺得沒有什麼,讓我體諒一下。這個房子是我娘家補貼給我的,房產證上面寫的是我的名字,他們憑什麼住在我的房子?

我直接就跟婆婆這麼說了,如果丈夫還是站在她那邊的話,我們就直接離婚好了。我是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情況的,我結婚也不是為了養他們一家。

發表於: 2018-10-22 02:36: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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