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宜機場逮捕一名女子,面臨2萬新元的罰款或者坐牢2年

一名女子在樟宜機場過境區,濫用登機證被捕。

警方在社交媒體Facebook貼文說,38歲的嫌犯這個月7日,憑登機證進入過境區后,到商店退換家人之前購買的商品。調查顯示,女子無意搭乘飛機離開我國。

去年,共有40人因類似罪行被捕。

警方提醒公眾,樟宜機場過境區是受保護地區,持登機證進入過境區的乘客,必須是為了搭飛機到另一個地點。無意出境,卻濫用登機證的人,將在受保護地區法令下被控,如果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高達2萬元,或坐牢長達兩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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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一女濫用登機證被捕

兩男一女買機票進入機場離境廳過境處,卻不飛往國外,結果因濫用登機證被捕。今年至今,已有19人濫用登機證被捕。

警方昨天在面簿貼文說,當局上周日(15日)和前天(17日)在樟宜機場逮捕三名男女,原因是他們過境后並沒有登機出境,因此觸犯了保護區和保護地法令(Protected Areas and Protected Places Act)。

 

在上周日,一名28歲男子和26歲女子為了索取消費稅退款進入離境廳過境處,而一名49歲男子前天則為了送朋友飛機,進入過境處。

警方表示,三人都沒有意圖登機出境。從今年一月起至今,已有19人濫用登機證被捕。

警方呼籲公眾不要濫用登機證

警方今天在面簿上發貼文說,他們上月28日和30日在樟宜機場過境區以濫用登記證,分別逮捕兩名20歲和23歲的女子。

調查顯示,20歲女子為了與韓國男子樂團見面購買了一張機票,23歲女子則為了到過境區購物買了機票。兩人都無意出國。

2017年,共有92人因為濫用登記證被捕。

 

警方為此提醒所有乘客樟宜機場過境區是受保護地區,持有登記證進入過境區的乘客,是為了搭乘飛機前往下個目的地。

濫用登記證進入過境區的人士,無意出境,將在受保護地區法令下受罰。違規者將可能被控上法庭,面對1000元罰款,或被判監禁兩年,或是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