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官「死刑案」恐嚇 豆漿水老闆娘被騙47萬
(檳城27日訊)經營豆漿水生意的巫裔中年婦女,誤信自己涉及可被判死刑的案件,前後匯款7次給「警官」銷案,結果被騙走47萬令吉血汗錢。
女事主是住在新港的豆漿水商人(53歲),她於去年12月接獲自稱來自芙蓉警察總部的警察來電,之後該警員將通話轉接給一名華裔警官。
安峇拉甘勸告公眾不要輕信要求匯款的可疑來電。
該「警官」指事主的名字被他人盜用,在其名下共涉及2宗案件,一宗是與大眾銀行有關的案件,另宗則是可被判死刑的刑事案。
「警官」聲稱可為事主解決問題,但事主必須給錢,他才能清除有關案件記錄。
事主信以為真,於1月31日在武吉丁雅路某銀行,匯款兩次即各10萬令吉到「警官」指定的銀行戶頭。
之後事主也陸續再匯款5次,即3萬1000令吉、4萬令吉、7萬令吉、7萬令吉及6萬5000令吉,共蒙受高達47萬6000令吉損失。
當事主驚覺自己受騙后,昨日到警局報案。
西南縣警區主任安峇拉甘指出,該筆款項是事主儲蓄的血汗錢,但因誤信電話詐騙集團,結果被騙走巨款。
他再次勸告公眾,不要輕信要求匯款的來歷不明來電,一旦接獲有關要求匯款的可疑來電,應立刻聯絡警方,或向通話中提及的有關單位求證。
「民眾需提高防範電話詐騙集團的意識,避免成為下個受害者。」
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