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身家給兒子 老翁被丟在醫院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台灣新竹一名老翁指控,他將千萬房產無條件獨給長子,但換來兒子及媳婦對他不孝,出車禍后兒子立即不給他扶養費,還將他丟包在醫院,老翁心寒打官司請求撤銷贈與。
法官近日裁決,認為雙方當時的贈與契約並未加註附加條件,判老翁敗訴。
判決書指出,老翁2013年將遺產獨留給長子,僅口頭表示長子必須要孝順、照顧他,還要每個月給他2萬元生活費用,才同意將土地贈與長子。不過當老翁2016年車禍重傷,長子不僅拒絕每月給付扶養費,媳婦也對他惡言相向,
之後老翁更與長子因攝護腺開刀一事起爭執,老翁指控,長子將他棄於醫院不顧,女兒要接他出院返回安養院時,長子甚至將安養院退租。老翁指控,他將存摺及提款卡身分證件交由長子及媳婦管理,未料媳婦竟設計圈套要他簽下借條,連他出售房子的得款350萬都被媳婦用計盜領一空。
老翁長子則反駁父親說法,他指出和妻子固定每個禮拜都探望父親,從沒間斷,無業的妻子為了照顧父親還特地向娘家借錢,沒有父親所說對他盡扶養義務、惡言相向舉動。
法官調查,當初老翁與長子沒有談條件,就送給長子千萬房產,事後卻主張長子不孝,打官司請求撤銷贈與。
面對法官質疑,老翁供稱「(當初)我有很多錢不需要他扶養,就沒有談這個條件,現在我沒有錢,他對我不孝,我不要贈與給他」。法官認為,父母基於親情慈愛贈與子女財產,契約屬法律行為,不可因為兒子「不孝」就任意撤銷,判老翁敗訴。
文:中國時報
高興驚訝憤怒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