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顏色籌碼價賺錢 荷官騙了8.5萬

(新加坡23日訊)荷官設輪盤騙局,利用顏色籌碼價差來賺錢,還請至少10人為他「打工」當幫手幫他行騙,一個月內騙走2萬8535元(8萬5500令吉),上得山多終遇虎,騙局被揭穿,判吃牢飯32周。

42歲的劉杉嵐案發時,在濱海灣金沙賭場當荷官,受害人同樣是在賭場工作的至少12個當值荷官。他共面對79項欺騙罪狀,指他在9月13日至10月8日的期間內,透過顏色籌碼的兌換,策劃無數場騙局,共騙取2萬8535元。

《新明日報》報導,這場輪盤騙局稱作「Colour-up scam」,指賭客在特定時間內,以較低價格,從特定的輪盤賭桌上購買各種不同顏色的顏色籌碼,然後當這些顏色籌碼的價值被設為更高價值時,才換成現金籌碼。

比如說,其中一張輪盤桌的顏色籌碼,在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時候,價值是設為10元(30令吉)一個,可是到了周末,同樣的顏色籌碼,價值是被設定為25元(75令吉)。

被告本身在賭場當荷官,他利用這個知識,從中看到漏洞,趁機撈錢。

被告於是開始招攬至少10個人,給這些「幫手」一些資金,在周日的時候,到特地的輪盤賭桌去,以10元一個的價格買入顏色籌碼,然後到了周末才回到同樣的賭桌,以25元的價格將顏色籌碼換成現金籌碼,從中賺取16元(48令吉)。

他們必須小心行事,因為每一張賭桌都會配以專屬的籌碼數額,如果當天的籌碼數目比配額要多,荷官就會發現那是騙局。

被告和同夥,在9月13日至10月8日,多次利用這樣的手法行騙,每一次兌換的顏色籌碼大約是20個,也就是花200元買入20個顏色籌碼,然後等到周末就去兌換為現金籌碼,入袋500元(1500令吉)。

法官最終判被告監禁32周。

被告利用輪盤的顏色籌碼行騙。(示意圖)

案情顯示,被告以每小時9元聘幫手,每次給他們500元當資本買顏色籌碼,甚至還讓他們下手玩幾局,避免荷官起疑。

同夥兌換籌碼時,桌上也會有其他同夥分散荷官的注意,被告在一個月內成功騙走2萬8535元。

被告的10個同夥,通常是以小組作業方式操作,兩三人一組,針對一個荷官下手,而購買顏色籌碼的人通常也不是進行兌換籌碼的人。

當中,一人負責要求換籌碼,另外有人負責分散荷官的注意力。

為了要掩人耳目,被告也會讓買手們下場賭幾局。

其中兩個控狀就指出,去年9月30日,幫手們分成兩組,分別在晚上9時30分左右和凌晨2.19分左右,去兌換各20個顏色籌碼,共入賬1000元(3000令吉)。

而在9月22日傍晚7時48分,3個買手一同出擊,將其餘同夥買入的41個顏色籌碼,由於數額較大,三人當中,兩人負責分散荷官注意力,他們最後成功得手,一次過換走1025元(3075令吉)。

這起騙局之所以被拆穿,是其中一名同夥試圖效仿,在被告不知情的情況下,展開騙局,結果東窗事發。

被告在求情時說,對受害人深感歉意,希望能有多一次機會。

被告表示,自己是單親父親,育有兩個孩子,年齡分別是4歲及12歲,離婚後他需支付贍養費給前妻,自己還需照顧4歲的孩子。

此外,他也有年邁的母親需照料,希望法官輕判,好讓他能返回中國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