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兆福宣布 隔熱膜新條例絕不U轉

(布城9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強調,國際標準並沒有限制後座乘客左右車窗及車后擋風玻璃透光度,因此政府在私人轎車隔熱膜的新條例上絕不U轉。

他說,過去很多入口復新多用途車和運動型休旅車,在送往電腦驗車中心檢驗前,都會跑去拆下不符規格的隔熱膜,驗車后又跑回去安裝回。

他指出,雖然有警方指新條例會影響警方執法作業,但另一方面也有警察認同沒有證據證明後座乘客左右車窗及車后擋風玻璃全黑會提升罪案。

他補充,陸路交通局總監將會和相關執法單位,商討執法的問題。

他今日在總部召開記者會也說,過去私人轎車更暗車窗都是由交通部長和陸路交通局總監簽字批准,可是他卻願意放下自身「權力」,讓陸路交通局總監通過特設委員會去審批相關事宜。

陸兆福周三(7日)宣布,私家車的擋風玻璃(包括隔熱膜)透光度必須達到70%,司機左右車窗透光度需達到50%,後座乘客左右車窗及車后擋風玻璃透光度則沒有限制。

這項新措施旋即引起外界不同迴響,有業者質疑這會與維護道路安全的宗旨背道而馳,而武吉阿曼交通調查及執法局總監拿督阿基斯曼更直言這會影響警方的執法工作。

陸兆福:

有錢也未必獲准貼更暗隔熱膜

陸兆福指出,有錢申請更暗隔熱膜不代表一定獲批,即使是交通部前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申請也是如此。

他是針對廖中萊日前指陸路交通局,早已規定只有為了健康因素或名人可申請更暗隔熱膜一事,而非如今有錢付費就獲批的說法,作出回應。

陸兆福也說,過去私人轎車更暗隔熱膜都是由交通部長或陸路交通局總監簽字批准,可是他如今卻願意放下自身「權力」,讓陸路交通局總監通過特設委員會,去審批相關事宜。

他強調,該委員會會審批所有申請者的背景,一旦具有刑事記錄即被淘汰,而該會也並非總監一人說了算,需要全體委員會成員同意才行。

「我收到很多拿督和丹斯里的要求信函,其中一個丹斯里要求為6輛車安裝更暗隔熱膜,我要他開心的話揮揮筆就可以了,但我要的是他們至少付一些錢給政府。」

他補充,這個舉動是要讓交通部和陸路交通局更為透明,同時提高政府的收入。

「我聽說過去有交通部人士擔任中介,收取最高8000令吉協助隔更暗熱膜批准,如今這將不復存在。」

陸兆福承認批更暗隔熱膜增收入

「政府過去錯失逾億收入」

陸兆福指出,從2011年至2019年獲批的汽車更暗隔熱膜申請,有2萬2415個,若每輛繳費5000令吉,政府就有超過1億令吉的收入。

數據指出,這些批准涵蓋新申請、更新和上訴申請,其中有5838個申請是由交長批准,至於另外1萬6577個則是陸路交通局總監所批。

另外,從2015至2019年間,因安全因素獲批的申請有1萬168宗,至於健康因素的則有1945宗。

針對廖中萊指政府是為了錢,而向申請更暗隔熱膜車主,徵收5000令吉一事,陸兆福肯定了這個說法,直言過去前朝從未在更暗隔熱膜賺過一分錢。

「當然是看收入,但是看政府收入,不是行動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