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20萬「獎金」 她傻傻給了24.5萬
(關丹2日訊)老千以逾20萬令吉的“大獎”為餌,騙走一名主婦24萬5000令吉,事主欲哭無淚。
彭亨州警方商業刑事調查組主任莫哈末華茲警監指出,33歲的事主日前接獲一通聲稱來自香港金飾公司的來電,對方告知事主中了總值21萬6240令吉的大獎,但事主必須先付6860令吉手續費。
“事主不疑有他,便將有關款項匯入一個私人戶頭,不久同一人再次致電事主,以各種理由說服事主投資一項回饋高達310萬令吉的計劃,事主按照對方的指示,轉賬9次至4個不同的銀行戶頭,總額為23萬6900令吉。”
他說,當事主再次被要求匯款時,她開始起疑,覺得墜入騙局,因此到勞勿警局報案。
他指出,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欺騙或不誠實引誘移交財物)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嫌犯將面對最高監禁10年及罰款。
他說,當事主再次被要求匯款時,她開始起疑,覺得墜入騙局,因此到勞勿警局報案。
他指出,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欺騙或不誠實引誘移交財物)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嫌犯將面對最高監禁10年及罰款。
他說,當事主再次被要求匯款時,她開始起疑,覺得墜入騙局,因此到勞勿警局報案。
他指出,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欺騙或不誠實引誘移交財物)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嫌犯將面對最高監禁10年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