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子身患重病,男子起訴離婚並要妻子退還近20萬彩禮錢
來源:揚子晚報
山西定襄縣的於艷霞去年生了個兒子,孩子出生第二天被診出患有低血糖腦病,之後又患上嬰兒痙攣症。孩子不會吞咽,每天只能用針管往嘴裡推流食。她說丈夫及其家人將孩子視作負擔,逼著她把孩子扔掉,她一直下不了狠心。她表示丈夫一家不積極為孩子治療,今年4月竟然起訴離婚,不僅在起訴書中表示不要孩子,還要求她退還婚前給的將近20萬彩禮和禮節費。法院判決不許離婚,之後丈夫一家人就消失了。於艷霞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說,「我一個女人不知道能堅持多久,我沒有很高的期望,就是想著孩子以後不要受病痛折磨就足夠了。因為實在拿不出那麼多錢,我不怕他傻,只要能健康一點就行了。」
丈夫陳某則稱自己也為孩子的治療花了很多錢,現在離開家,是為了躲避於艷霞的「胡攪蠻纏」。
孩子生下來就住院
確認多種疾病
於艷霞是山西省定襄縣人,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同鄉的陳某,自由戀愛後於2017年10月結婚。
她說起初夫妻感情挺好,她和公婆關係也不錯,但隨著孩子的出生,很快有了意想不到的變化。
2018年的3月15日,兒子陳浩宇在定襄縣醫院出生。但是這個孩子不吃不喝,整個晚上一直在哭,第二天嘴唇發紫。他們急忙把孩子送到山西省兒童醫院,確診患有低血糖腦病,並伴有心臟病等其它癥狀,進入重症監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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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忍受著病痛折磨
這個孩子沒有自主吞咽的能力,腦神經組織有斷層,需要神經刺激治療。因為孩子不會吞咽,無法餵奶,只能用針管往他嘴裡推流食。
不過孩子起初還不算嚴重,3個月學會翻身,5個月就能坐了,但到8個月的時候開始抽搐,再次確診嬰兒痙攣症,醫生說這是癲癇裡面最難治的病。於艷霞說:「之後就不行了,現在他什麼都不會,也不會站立,也不會走路,也不會說話,逗他也不會笑,他說的是什麼我們也聽不懂。孩子是2018年3月份出生的,正常情況下應該會走路了,但他現在什麼都不會,體重只有20斤。」
孩子的診斷治療建議書
孩子第一次住院,在山西省兒童醫院住了15天,此後陳浩宇成為醫院的常客,醫生要求定期複查,發現抽搐就要住院治療。
她說丈夫一家逼著扔掉孩子
她下不了狠心
於艷霞說,生了這個孩子以後,丈夫和公婆覺得是個負擔,不想要,不願意給孩子看病。「孩子出生兩天住院以後,婆婆就去找人算命,說孩子生辰八字不好,克他兒子,孩子來這個世上就是要賬的,花多少錢也好不了。」
「我生完孩子,應該坐40天月子,結果30天就回娘家住了。在月子裡邊他們家人就一直逼著我,讓我把孩子扔掉到山上或者河裡,但我下不了這樣的狠心。我實在是不想再住在他們家了,再住就要成抑鬱症了。」
於艷霞說,孩子住一次院大概需要10天,每次得花2、3萬元錢,即使不住院,每個月的藥費也有上千元。
於艷霞向紫牛新聞記者出示了多張銀行賬戶流水,可以看到自從去年3月份孩子出生以後,有很多大筆支出。還有多張以於艷霞的身份開戶的定期存款單,總額達7.5萬多元,都由陳某代為支取。
孩子在接受治療
於艷霞說:「我一直就是在花彩禮錢給孩子看病,現在彩禮花沒了。」之後她又借了一些錢,現在都已經用完。
她說:「我家什麼都沒有,只有村裡的4間房子,家裡的經濟來源是10畝地,種的都是玉米。我媽已經有60多歲,而且患糖尿病十來年了,常年吃藥,我爸有心肌梗塞。還有一個哥哥,在外邊打工。現在家裡至少要有兩個人,才能照顧這個孩子。以前我能出去做服務員,現在沒有辦法,只能待在家裡。」
陳某則向紫牛新聞記者表示,這個事有很多隱情,自己也為孩子的治療花了不少錢,「孩子出生后,第二天住院就是我送過去的。」從孩子的病歷來看,陳某也有幾次陪同到醫院就診。陳某還說,去年於艷霞的父親住院,他也出了不少錢。他表示自己也有銀行流水和支付寶記錄等證據,不過並沒有向紫牛新聞記者出示。
於艷霞說,孩子是慢性病,需要一直接受治療,沒有根治方案。最近因為沒有錢,有一個月沒去醫院了,孩子現在每天會抽搐4到5次,每抽一次,大腦可能就會受到一次傷害。
孩子
於艷霞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說:「看到孩子這種情況,我心裡很著急,但不知道該怎麼辦。」
丈夫起訴離婚,
竟然還要求退還彩禮錢
於艷霞說,丈夫在今年4月還把她告上法庭,要求離婚。
她說:「他們家現在看這個孩子是累贅,就要和我離婚,孩子他們不要,也不撫養,每天來我家欺負我家人,什麼難聽的話都說。」
2019年春節前夕,於艷霞帶著孩子主動回丈夫家,想一起過年。沒想到在年三十那天,因為一點小事就被攆回娘家,孩子都沒來得及帶走。初四那天,陳某把孩子送了回來。他說:「當時孩子腳上沒有鞋,衣服很薄,就連小被子也沒裹。當時我家裡沒人,他就從牆上跳進去開了門,放下孩子就走,也不怕孩子滾到地上。臨走的時候,他還把孩子用的榨汁機和他媽給孩子買的一雙小鞋被子都拿回去了。」
4月1日,陳某提起訴訟,他在起訴書里提出三項訴求:1、要求法院准予離婚;2、孩子由被告即於艷霞撫養;3、退還彩禮款13.8萬元,結婚當天給於艷霞的禮節錢2萬多元、滿月費2萬元。
法院判決書
陳某提出的理由是「婚後感情不和,經常爭吵,被告(於艷霞)胡攪蠻纏、吵架,甚至還動手殺原告,欺負原告母親。被告敗壞原告家名聲、顛倒是非,對此原告忍無可忍。」
於艷霞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自己本來也想和陳某離婚,但是看到他竟然還要求退還彩禮等費用,感到不能接受。兩人已經結婚一年多,而且有了孩子,這時候提出離婚,竟然還要求退彩禮,讓人感到不可思議。「他為什麼提這樣的要求我不清楚,但是所有人都說這不可能的事情。」
於艷霞向法院表示,陳某不想撫養孩子,都是自己在為孩子看病,不同意離婚。
4月25日,定襄縣人民法院做出判決,指出「原告未提供相關證據」,對於陳某的離婚訴求不予支持。
法院判決后,於艷霞聲稱再也沒見過陳某。她說因為陳某一直不給孩子買奶粉,她去他家要錢,結果發現大門緊閉,後來向他們村的人打聽,說都出去打工了,去哪裡、什麼時候走的他們也不知道。
她說,陳某有穩定的收入,今年下半年可能還會安排工作,所以以前都是待在家裡:「原來陳某的父親在外面打工,陳某和母親在在家裡住,判決出來后,一家人全都走了,現在家裡一個人也沒有,村長也聯繫不到他們。」
於艷霞講述孩子病情
而陳某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之所以離開家,是因為於艷霞經常上門吵鬧。他辯稱為了給孩子治病也花了不錢,還刷了信用卡,現在沒有能力再支付。
公益組織協助籌款
律師稱丈夫涉嫌遺棄罪
雖然沒有錢讓孩子去住院治療,但是每個月藥費也達到上千元。為了掙錢,於艷霞在朋友圈想辦法銷售一些日用品,每天奔波於縣城和村裡送貨。「賣這些東西掙的錢只夠孩子的奶粉、紙尿褲和吃喝用,他穿的衣服都是我姐家孩子穿剩下的,沒捨得買新的。」
中華兒慈會9958兒童緊急求助中心發現了於艷霞的情況,志願者去她家做了多次調查,目前已經幫她發起眾籌,目標是60萬元。由於受到公益眾籌平台的總額限制,分別在水滴籌和微公益各籌款30萬,不過進展不是很快,目前才達到3萬餘元。
9958太原執行團隊志願者陳寧說,籌款雖然還沒有結束,不過已經籌集到的資金可以隨時支取,供孩子看病。
聽到這個消息,於艷霞感到有些欣慰。6月14日,她再次帶孩子到太原癲癇病醫院接受治療。
據幫助於艷霞的公益組織志願者介紹,於艷霞孩子的病情雖然比較複雜,但如果能得到及時治療,至少可以站立起來,實現生活自理。
於艷霞和陳某可能存在矛盾,但他們作為陳浩宇父母,都有撫養孩子的法律義務。
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鄧學平律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撫養孩子是法律義務,陳某方面如果有能力負擔,卻不盡自己的撫養義務,涉嫌觸犯我國刑法第261條的「遺棄罪」,可以報警,由警方來處理。
另外,於艷霞也可以起訴離婚,結束和陳某的婚姻關係。他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中斷而消失。
知名法律博主「邏格斯logics」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這個案例實際上涉及多個法律關係:一是女方和男方的夫妻關係,二是女方、男方和孩子的父母子女關係。
「這個案子里,主要是男方和孩子的關係,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的子女,負有撫養的義務,這就包括支付撫養費和醫療費。這個案子主要是男方對孩子負有撫養義務,如果沒有盡到這個義務,孩子的權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起訴男方要求支付撫養費。由於孩子還未成年,女方可以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孩子起訴男方,在緊急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法院在受理后先予執行,將男方賬戶上的財產划扣用於支付醫療費。另外,女方可以『遺棄家庭成員』為由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男方就女方獨自撫養孩子進行經濟補償。」
於艷霞也在考慮提起離婚訴訟,她說:「我想先給孩子看病,再跟孩子父親離婚。我一個女人不知道能堅持多久,我沒有很高的期望,就是想著孩子以後不要受病痛折磨,不要再去醫院,就足夠了。因為實在拿不出那麼多錢,我不怕他傻,只要能健康一點就行。」
紫牛新聞記者|宋世鋒
編輯|張冰晶
主編|陳迪晨
圖片來源 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