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風光時年薪60萬 打麻將一晚輸6000

(新加坡4日訊)前房屋經紀涉狠殺妻女一案,被告風光時期年薪高達20萬元(約60萬令吉),但身陷賭海,一周下注萬字票近800元(約2400令吉),打一晚麻將可輸2000多元(約6000令吉)。

被告張錦興(43歲)的3名前同事、前裝修公司老闆、母親和弟弟昨午供證,主要圍繞著被告因經濟問題四處借錢及預支薪水,並在庭上揭露他好賭的一面。

告張錦興當房地產經紀期間風光一時,年薪高達60萬令吉。(檔案照)

 

其中一名前同事指出,被告在2010年加入房地產公司,風光一時,頭兩年的年收入約10萬元(約30萬令吉),2012年的年薪更是翻倍達20萬元,之後開始走下坡,2016年的年薪僅有3到5萬元(約9萬至15萬令吉)。

介紹被告到裝修公司上班的林姓前同事供稱,被告進公司前就常托他幫忙下注萬字票,曾一次過下注20多組號碼,雖然每組下注額不高,但是積少成多,一周可花近800元下注。

在他印象當中,被告不常中獎,中了小獎通常也只能抵銷欠他的錢,他稱曾拒絕為被告下注,但被告仍會發簡信拜託他幫忙。

庭上揭露,被告常下注他跟妻子的出生年份「7577」或「7775」,相信是覺得可以帶來好運,平常也會下注手機號碼的最後四個數字,曾中頭二獎。

另一名曾跟被告打過兩三次麻將的龐姓前同事則供稱,他們一圈就要打五六個小時才結束,按每台兩元、兩台四元來算輸贏,被告曾在一個晚上就輸了超過2000元,而他們的規定是,輸的錢要在24小時內付清。

 

被告涉嫌於2017年1月20日,在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六樓住家,謀殺懷孕6個月的妻子鍾佩珊(家庭主婦,39歲)及4歲女兒張梓寧,釀兩屍三命慘案,藏屍9天後在大年初一被揭發,案件今早續審。(人名譯音)

張錦興涉嫌謀殺懷孕6個月的妻子鍾佩珊及4歲女兒張梓寧。(檔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