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指妻子曾出軌:僅原諒她60% ,懷疑女兒非親生!

被告張錦興(身穿紅衣)案發後被押回現場。

(新加坡6日訊)兀蘭雙屍命案續審,涉殺妻女藏屍9天的前房屋經紀向心理醫生宣稱,妻子曾經出軌,被他「捉姦在床」,他氣極拿菜刀砍傷情郎,對妻子僅原諒60%。

  

被告張錦興(43歲)涉嫌於2017年1月20日,在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六樓住家,謀殺懷孕6個月的妻子鍾佩珊(家庭主婦,39歲)及4歲女兒張梓寧,釀兩屍三命慘案,藏屍9天後在大年初一被揭發。

第一輪審訊昨午結束,擇日進行第二輪審訊。

為被告進行心理評估的心理衛生學院法證精神科醫生楊振光昨早繼續供證,他的報告書中提及,被告指妻子曾經出軌,他一直心懷不滿,並表示僅「原諒她60%,但我永遠都無法忘記」。

  

根據辯方心理醫生的評估報告, 被告在2011年察覺有個男人通過面簿發私訊給妻子,妻子被質問時稱只是友人,之後不會再聯絡。

  

2014年10月,被告比預期早返家,發現屋外擺著一雙軍靴,踢開臥房門後,發現一名男子坐在房內跟妻子說話,襯衫扣子全解開。

  

被告稱當時氣得拿了一把菜刀砍傷男子,對方負傷逃離但沒報警。被告事後頻頻致電男子,威脅他出來見面「解決事情」,但對方沒現身。

  

被告宣稱事後向妻子提離婚,但妻子想要保住完整的家庭而拒絕,被告只好每周檢查妻子面子書約三次,看她和男子是否還有聯絡。

  

令他更加氣憤的是,男子隔年情人節和妻子的生日都送她花,但他稱未質問妻子,繼續相信對方,並且否認因此事對妻子生了殺機。被告稱,因為要殺早就在當年殺了。

  

根據報告,被告稱他跟妻子的血型都是O型,女兒卻是B型,因此懷疑女兒非親生,但他儘管心中有疑,仍將女兒視如己出,十分疼愛她,也沒質問妻子。

  

被告涉殺妻女後被還押在監獄期間心情抑鬱,開始服食心理疾病的藥物,但晚上依然難以入眠,也因夢到女兒斷氣而感到十分痛苦。

  

另一方面,報告也指出,被告因負債纍纍,原本不想再生第二胎,但他稱醫院社工告知,胎兒已經超過墮胎的月份,他也拖欠了醫院醫療費用,因無法還錢而自覺無能。

雙方均在首段婚姻中出軌

被告和妻子均在首段婚姻中出軌,各自離婚後共組家庭。

  

被告和妻子是中學同學,被告在2004年首次結婚,期間出軌同樣已婚的對方,兩人雙雙在2009年離婚後再婚。

  

報告指出,兩人婚後的房事原本和諧,2013年頻率正常,但隔年就剩下一個月一兩次,被告稱當時對妻子感到厭煩,也不再期待性事。(人名譯音)